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泛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19日 05:06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泛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八年一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046证券简称:泛海建设编号:2008-005

  泛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泛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08年1月6日以传真或口头通知的方式发出会议召开通知,于2008年1月18日在深圳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九名董事及董事会秘书参加了会议,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卢志强先生主持。

  全体董事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选举卢志强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选举李明海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三年。

  二、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董事长提名,聘任陈家华先生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

  三、关于聘任董事会高级顾问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由于任期届满,洪远朋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公司董事会对洪远朋先生任职期间对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由衷感谢!同时,鉴于洪远朋先生在经济理论与实践方面具有深厚的专业造诣,根据董事长卢志强先生建议,聘任洪远朋先生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高级顾问,任期三年。

  四、关于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设置及组成人员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会议讨论,决定第六届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具体设置及组成人员为:

  1、战略发展委员会

  召集人:卢志强,委员:张新民、陈飞翔、李俊生、李明海、

  韩晓生

  2、审计委员会

  召集人:张新民,委员:陈飞翔、李俊生、黄翼云、韩晓生

  3、提名委员会

  召集人:李俊生,委员:张新民、陈飞翔、卢志强、李明海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召集人:陈飞翔,委员:张新民、李俊生、郑东、张崇阳

  特此公告。

  泛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八年一月十九日

  附:董事会高级顾问洪远朋先生简历

  董事会秘书陈家华简历

  洪远朋先生简历

  洪远朋,男,汉族,1935年10月出生,江苏如皋人,复旦大学经济学教授。

  1956年至1964年,在上海复旦大学本科、研究生学习;

  1964年至今,上海复旦大学历任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经济学系主任、经济学院院长,现任复旦大学理论经济学博士后流动站站长、《世界经济文汇》编委会主任。

  1990年,国家人事部颁奖,获国家级中青年有突出贡献专家称号;

  1992年,国务院颁发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

  2002年至2007年,任泛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陈家华先生简历

  陈家华,男,1964年12月出生,四川省宜宾市人,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讲师职称,历任本公司投资管理部主管、办公室主任、公司监事会监事、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

  证券代码:000046证券简称:泛海建设编号:2008-006

  泛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泛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08年1月6日以传真或口头通知的方式发出会议召开通知,于2008年1月18日在深圳国际商会大厦A座16楼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五位监事出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讨论审议了第六届监事会主席、副主席人选问题。经与会监事举手表决,一致选举余政先生出任第六届监事会主席、卢志壮先生出任第六届监事会副主席,任期三年。(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日,监事列席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在该次会议上,公司董事对关于选举卢志强先生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李明海先生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关于聘任陈家华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洪远朋先生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高级顾问的议案、关于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设置及组成人员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并一致通过上述议案。监事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该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各项议案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审议表决上述议案时履行了诚信义务,董事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同意董事会形成决议。

  特此公告。

  泛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八年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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