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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16日 05:55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08年1月15日在公司第二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08年1月5日以专人送递和邮件形式发出。应到董事5名,实到董事5名。会议经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秘书辞职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会秘书吴梦冰女士的辞职报告,告知本公司因其个人原因辞去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秘书职务,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时对吴梦冰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作的努力表示感谢。

  二、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董事长提名,公司董事会决定聘任段昭宇先生为公司新一任董事会秘书。

  《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独立董事的意见》见附件一。

  段昭宇先生简历见附件二。

  三、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推荐,公司董事会决定聘任闫光霞女士为公司审计部副经理。

  闫光霞女士简历见附件三。

  四、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的组织机构调整的议案》;

  公司组织机构调整情况:新设立总工程师办公室,主要负责公司技术发展规划、项目管理、质量管理、技术成果及知识产权管理;在原行政人事部础上新设立人力资源部,将原行政人事部的行政工作划归总裁办统一管理,人力资源部主要负责公司的员工招聘培训管理、企业文化建设,薪酬福利制度的完善及薪酬激励与考核;在GNSS产品事业部设立模拟器产品部,主要负责GNSS模拟器业务的拓展;市场推广部更名为市场部,主要负责公司品牌营销和市场推广工作;供应部更名为采购部,主要负责公司供应链管理和采购工作。

  五、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2008年1月16日在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六、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二○○八年度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二○○八年度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具体内容详见附件四。

  特此公告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1月15日

  附件一: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关于聘任段昭宇先生为董事会秘书的事宜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合法性。经认真审阅段昭宇先生的个人履历、工作经历等资料,没有发现其有《公司法》第147 条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任职资格合法。

  2、程序性。对于董事会秘书的提名、推荐、审计、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聘任段昭宇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独立董事:冯海晴

  张 工

  2008-01-15

  附件二:

  段昭宇,男,中国籍,1976年8月生,学士, 1997年毕业于武汉测绘科技大学大地测量专业。2002年6月至2006年4月在北京北斗星通卫星导航技术有限公司工作,历任北斗工程部工程师、北斗工程部副经理,北斗销售部经理、业务发展部经理;2006年4月至2007年12月任股份公司业务发展部经理,参加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和上市工作,取得了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现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所规定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公开批评,未担任公司监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各项要求。

  附件三:

  闫光霞,女,中国籍,1971年10月生,学士,中级会计师,2005年5月至2006年4月在北京北斗星通卫星导航技术有限公司工作,历任有限公司主管会计、融资主管;2006年4月至2007年12月任股份公司监事(职工监事)、融资主管、审计经理。

  附件四:

  二○○八年度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

  依据《公司法》、《本公司章程》和《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本着按劳取酬的原则,并参考行业背景、收益水平和公司相近的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情况,特制定本公司2008年度独立董事津贴发放标准,具体内容如下:

  一、独立董事津贴标准

  全年4.8万元人民币(含税)。

  二、发放办法

  按月平均发放。

  三、本标准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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