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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黄河控制人遭追债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16日 05:55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本报记者 陈静 兰州黄河(000929)公告,兰州黄河企业集团公司将与其债权人协商还款计划,存在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股权结构发生变化乃至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的风险。公司股票于今日起停牌不超过5个交易日,5日后如协商无果,公司股票将公告复牌。 公司实际控制人黄河集团于2008年1月14日收到律师函就黄河集团尚欠江苏汇金16649万元债务事宜,要求黄河集团尽快与江苏汇金进行协商,并订立切实可行的还款计划,以避免该债务因不能及时清偿而导致风险扩大。同时提出,由于黄河集团持有兰州黄河新盛投资有限公司49%股权,而兰州黄河新盛投资有限公司系兰州黄河控股股东,如该债务不能得到及时有效地解决,将直接影响兰州黄河稳定,故要求黄河集团在同意及时清偿该债务的基础上,就债务重组或上市公司资产重组等事项进行协商,以寻求债务解决的最佳方案。 为控制风险扩大,黄河集团函告兰州黄河新盛投资有限公司,拟于近日与其债权人江苏汇金展开协商谈判,以期解决该笔债务。 兰州黄河董事会认为,由于黄河集团现实的财务状况,以货币资金清偿该笔债务确有困难,此次协商可能存在导致兰州黄河控股股东股权结构发生变化乃至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的风险。 由于股东的偿债协商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为避免公司股价发生异常波动,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将于今日起停牌不超过5个交易日,5日后如协商无果,公司股票将公告复牌。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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