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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15日 05:46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无修改提案,也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会议召开日:2008年1月14日上午8:30 会议地点:杭州市解放路138号公司大楼二号楼四楼会议室 2、会议召集人: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股权登记日:2008年1月7日 4、会议方式: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 5、主持人:杜尧董事长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6人,代表股份6339721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436%。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大会审议并逐项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山西晋通邮电实业有限公司撤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33972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0%。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鉴于山西晋通邮电实业有限公司营业期至2006年9月30日已经到期,公司已经歇业一年多,期间不断产生新的损失。经对其资产债务的反复盘查,目前撤资我公司可能将还存在4900万元以内的损失。 为彻底解决遗留问题,防止产生新的损失,公司从山西晋通中邮电实业有限公司撤资,承担该块损失。 四、律师见证情况 北京市众天律师事务所(经办律师:尹好鹏、汪华)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五、附件: 1、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八年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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