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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增发A股提示性公告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14日 05:36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云铝股份”)增发不超过8,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申请已经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字[2008]35号文核准。本次增发的招股意向书摘要、网上发行公告及网下发行公告已刊登于2008年1月10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现将本次增发的发行方案提示如下:

  本次发行将向原股东优先配售和网上、网下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发行价格为24.22元/股。

  本次发行的网上、网下预设的发行数量比例为30%:70%。如获得超额认购,则除去公司原股东优先认购权部分的有效申购获得足额配售外,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本次增发投资者的认购情况,对网上、网下预设发行数量进行双向回拨,以实现网下A类申购的配售比例不低于网下B类申购的配售比例,网下B类申购的配售比例与网上配售比例趋于一致。

  本次增发投资者申购日为2008年1月14日。发行期间自2008年1月14日至2008年1月16日全天停牌,2008年1月17日上午9:30-10:30停牌一小时。

  一、关于公司原股东优先认购权的规定

  公司原股东最大可根据其股权登记日2008年1月11日(T-1日)的持股数量,按照10:0.4的比例行使优先认购权,即最多可优先认购股份合计为3,494.4万股,占本次拟增发最高发行量8,000万股的43.68%。公司原股东中无限售条件股东与其他社会公众投资者使用同一申购代码进行申购,并行使优先认购权;公司原股东中有限售条件股东须通过网下申购的方式行使优先认购权。公司原股东放弃以及未获配售的优先认购权部分纳入剩余部分按照2008年1月10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的《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增发A股网上发行公告》、《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增发A股网下发行公告》的规定进行发售。

  1、公司原股东中无限售条件股东行使优先认购权部分的申购必须以网上申购的方式进行,股票申购简称“云铝增发”,申购代码“070807”。

  2、公司原股东中的有限售条件股股东须通过网下申购的方式行使优先认购权,并全额缴纳申购款。申购款=申购股数×24.22元/股。

  二、公司原股东和其他投资者非优先认购权部分申购的规定

  除公司原股东可行使优先认购权之外,公司原股东和其他投资者还可以参与非优先认购权部分的申购。非优先认购权部分的申购分为网下申购和网上申购。参加网下申购的机构投资者若同时为原股东中的无限售条件股股东,其行使优先认购权部分的申购必须以网上申购的方式进行。

  1、网上申购部分

  参与网上申购的每个投资者的申购下限为1股,申购上限为8,000万股。网上股票申购简称为“云铝增发”,申购代码为“070807”。每个资金账户必须按发行价格和申购股数在申购前存入足额申购资金,申购资金=申购股数×24.22元/股。

  若公司原股东持有的公司股票托管在两家或两家以上证券营业部,其优先认购权合并计算,并在其中一家证券营业部报价申购。

  2、网下申购部分

  网下申购部分的发行对象为机构投资者。在网下公开发行部分的申购过程中,机构投资者可选择作为A类机构投资者或B类机构投资者参与申购。

  A类机构投资者最低申购数量为200万股(含200万股),超过200万股的部分必须是10万股的整数倍,其获配股份的锁定期自新股上市之日起1个月。

  B类机构投资者最低申购数量为50万股(含50万股),超过50万股的部分必须是10万股的整数倍,其获配股份无锁定期。

  每个机构投资者网下申购的申购数量(不含优先认购权部分)上限为8,000万股,

  参与网下申购的机构投资者,应填写《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增发A股申购表》(可从http://www.cninfo.com.cn或www.lhzq.com(联合证券)网站下载),于2008年1月14日(T日)15:00前,连同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深交所证券账户卡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申购表中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以及支付申购定金的划款凭证复印件传真至保荐人(主承销商)处。为保证上述文件的完整性,请在每一页传真上写明"公司名称"、"页码、总页数"和"经办人、电话"。每次传真后,请致电保荐人(主承销商)予以确认。投资者填写的申购表连同划款凭证一旦传真至保荐人(主承销商)处,即被视为向保荐人(主承销商)发出的正式申购要约,具有法律效力,不得撤回。本次发行的传真号码:0755-82492166、82492289,本次发行的传真确认电话号码:0755-82492191、82492079。

  网下申购的机构投资者须按其申购款的20%缴纳申购定金,定金缴纳不足视为无效申购。投资者须于2008年1月14日(T日)15:00时之前划出申购定金,同时将划款凭证传真至保荐人(主承销商)处,并确保申购定金于当日(T日)17:00时前到达保荐人(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账户。违反上述规定的申购均为无效申购。请投资者注意资金的在途时间。

  申购款=申购股数×24.22元/股

  申购定金=申购款×20%

  申购款请划至如下收款银行账户:

  收款账户户名

  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收款账户账号

  4000010229200089578

  收款账户开户行

  工行深圳分行盛庭苑支行

  工行系统内行号

  27708102

  收款银行现代化支付系统实时行号

  102584001021

  收款银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盛庭苑广场裙楼一楼

  收款银行联系人

  阮洁萍、李慧芳

  收款银行查询电话

  0755-82075663、83789797

  投资者在办理付款时,请务必在汇款用途中注明投资者的名称。公司及主承销商提醒投资者:汇款用途中的投资者单位名称是主承销商认定申购定金/申购款归属的重要依据,请务必完整、正确地填写。本次发行不作除权安排,增发股份上市流通首日云铝股份不设涨跌幅限制。

  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08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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