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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航总局:2010年前原则不受理新设航空公司申请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11日 09:53 财华社
财华社深圳新闻中心
 中国民航总局代局长李家祥10日在全国民航工作会议暨安全会议上表示,将调控引进飞机的速度和新成立航空公司的数量。
 李家祥指出,要保持航空运输平稳快速增长。首先,要调控引进飞机的速度,调控重点为新成立公司和从事公共航空运输的客运飞机。“严格执行人机比规定,人机比达不到要求的,不得引进飞机、新开航线。严格控制计划外增加飞机,及时退租到期的飞机。”
 此外,民航总局还将严格市场准入。2010年以前,原则上不再受理新设航空公司的申请。对已受理的申请严格审核,每年批准筹建的数量不超过3家。对今后新申请设立航空公司,将在投资者资质、飞机所有权、经营范围、基地保障、飞行员来源等多方面提高准入门槛。
 另外,民航总局还决定,在7、8、9三个月继续开展航班延误治理工作,重点治理的机场为北京、上海、广州以及青岛、沈阳、天津、秦皇岛等涉奥机场。今年重点建设的民用运输机场项目22个,其中竣工项目7个,续建项目2个,新开工项目13个,首都新机场选址工作也将加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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