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大股东重整进展情况的公告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11日 05:36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大股东广东风华高新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风华集团”)于2007年7月11日经广东省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批准进行重整,于2007年10月23日在肇庆召开第一次债权人大会。2008年1月10日,本公司收到风华集团转来的《广东省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07)肇中法民商破字第3-4号,以下简称“裁定书”],经风华集团向法院申请要求延期提出重整计划。法院认为债务人风华集团申请延期提出重整计划的理由正当。裁定如下:

  准许债务人广东风华高新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延期三个月提出重整计划草案。

  同日,本公司收到《广东风华高新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通知书》,风华集团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定于2008年1月28日上午9时在广东省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召开。

  本公司将积极跟进风华集团重整进程,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八年一月十日

【 新浪财经吧 】
Powered By Google
不支持Flash
·《对话城市》直播中国 ·新浪特许频道免责公告 ·企业邮箱换新颜 ·邮箱大奖等你拿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