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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二○○八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10日 08:16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在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08年1月9日上午9:30 2.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振华路78号西二层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 杨军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的总体情况: 股东(代理人)10人、代表股份90,252,24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46.51%。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深圳市桑达汇通电子有限公司、深圳桑达百利电器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提案》; 同意股份90,252,2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100%,反对股份0股,弃权股份0股。 2、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利安达信隆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二○○七年度审计单位的议案》。 同意股份90,252,2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100%,反对股份0股,弃权股份0股。 本次股东大会已经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张清伟、支毅律师予以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及表决票数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形成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本次股东大会律师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八年元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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