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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证监会等四部门联合发文严打非法证券活动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07日 09:03 财华社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中国证监会四部门日前联合下发了《关于整治非法证券活动有关问题的通知》,对“打非”工作所涉四方面的政策法律界定问题予以进一步明确,尤其是解决了涉及非法证券活动的受害人通过民事诉讼程序挽回损失的问题,畅通了救济渠道。 关于“涉非”受害人的救济途径问题,《通知》明确规定:“如果非法证券活动仅是一般违法行为而没有构成犯罪,当事人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程序请求赔偿”。 《通知》对公司或公司股东向社会公众擅自转让股票行为问题进行了界定。 预计近期将有一批涉及非法证券活动的大案要案进入司法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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