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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影响公司业绩的提示性公告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05日 00:41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由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菲达脱硫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脱硫公司”)负责实施的河南鑫旺电力有限公司2×135MW机组烟气脱硫、气力除灰项目(以下简称“鑫旺项目”),因发改委发布[2007]84号公告废止河南鑫旺电力公司综合利用发电项目而中止实施。 鑫旺项目总价2×2714.25万元。其中,一套机组被叫停前已安装完成大部分钢结构件,并回收资金总计1842.85万元;另一套机组尚未进行投入。 目前,脱硫公司项目清算小组正对该项目的设备、构配件进行详细的统计,并积极与对方协商处理相关事宜。 关于中止此项目对公司业绩的影响,公司会秉着为股东负责的态度,持续跟踪披露。 特此公告!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元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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