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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铁龙集装箱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增发A股上市公告书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04日 05:40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股票简称:铁龙物流 股票代码:600125 发行人注册地: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七贤岭产业化基地高新街3号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顾问(副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公告时间:2008年1月4日 一、重要声明与提示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法律责任。 证券交易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本公司招股意向书全文。 二、股票上市情况 本上市公告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 (一)本次增发股票的上市情况 本次增发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字[2007]410号文批准。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59,982,862股人民币普通股中的57,612,862股将于2008年1月7日起上市流通。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的变动遵照相关规定执行。本次增发股份上市首日公司股票不设涨跌幅限制。 本次增发股票的上市及限售情况如下: ■ (二)本次股票上市的相关信息 1、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2、上市时间:2008年1月7日 3、股票简称:铁龙物流 4、股票代码:600125 5、本次发行完成后总股本:836,872,996股 6、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增加的股份:59,982,862股 7、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 在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中,公司原非流通股股东中铁集装箱运输有限责任公司以及大连铁路经济技术开发总公司作出承诺: “所持有的原非流通股股份自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在前述期限届满之后四十八个月内不上市交易”。(详细情况请参见本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的《中铁铁龙集装箱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8、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锁定安排:本次发行网下发行对象A类投资者锁定期为一个月;锁定期自本次发行股份在上证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B类投资者无锁定期;本次发行的其他股份无持有期限制。 9、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无锁定安排的股份:57,612,862股 10、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11、上市保荐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发行人、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中铁铁龙集装箱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CHINA RAILWAY TIELONG CONTAINER LOGISTICS CO., LTD 英文简称:CRT 设立日期:1993年2月16日 法定代表人:郑明理 董事会秘书:畅晓东 注册资本:柒亿柒仟陆佰捌拾玖万零壹佰叁拾肆元 注册地址: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七贤岭产业化基地高新街3号 办公地址:大连市中山区新安街1号 邮政编码:116001 本公司目前以铁路特种集装箱业务、铁路货运及临港物流业务、铁路客运业务为核心,并同时经营房地产、商品混凝土生产与销售等业务。 本公司经营范围为:铁、公、水路运输;仓储;货物装卸;设备租赁;承办陆路、水路、航空国际间货运代理业务,包括揽货、订舱、中转、集装箱拼装拆箱、报关、报验、相关短途运输服务及咨询业务;货物、技术进出口;国内一般贸易;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应经审批的,未获审批前不得经营。 (二)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票的情况 截至2008年1月2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 (三)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控股股东仍为中铁集装箱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 (四)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截至2008年1月2日,本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 (五)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 四、本次股票发行情况 1、发行数量:59,982,862股; 2、发行价格:11.67元/股; 3、发行方式:本次发行采取网上、网下定价的发行方式。本次发行时,公司原无限售条件股东可按其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股数量享有优先认购权; 4、募集资金总额及注册会计师对资金到位的验证情况: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699,999,999.54元;万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万会业字[2007]第1513号《验资报告》,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 5、发行费用总额及项目、每股发行费用:本次发行费用(包括券商承销费、保荐费、中介机构费以及其他费用)合计人民币17,788,779.76元,每股发行费用0.30元; 6、募集资金净额:682,211,219.78元 7、发行后每股净资产:2.47元(在2007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数据的基础上按增发后净资产与总股本全面摊薄计算); 8、按发行后总股本计算的2007年1-9月份每股收益: 0.23元(在2007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数据的基础上按增发后总股本全面摊薄计算)。 五、其他重要事项 本公司自招股意向书刊登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前未发生可能对本公司有较大影响的其他重要事项。 六、上市保荐人及意见 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保荐代表人:张丽丽、刘芳 项目主办人:程洪波 电话:86-10-82291123 传真:86-10-82291130 保荐机构推荐意见: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对公司上市文件所载的资料进行了核实,确保公司本次增发的股份符合上市的基本条件,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意保荐中铁铁龙集装箱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增发的股票上市。 特此公告。 中铁铁龙集装箱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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