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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 正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29日 03:59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本报于2007年12月7日B04版刊登消息《天合光能将获10亿美元注资》,文中提及“连云港市政府将在2013年之前,向天合光能陆续投资10亿美元”。经核实报道有误,事实为“天合光能于2007年12月5日对外宣布与连云港政府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公司将在2012年底前总共投资约10亿美元建设1万吨多晶硅生产基地,而连云港政府将在土地和电力供应方面提供支持”。特此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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