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27日 05:42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和变更议案。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07 年12 月26日(周三)上午9:00

  网络投票时间:2007年12月25日—2007年12月26日

  2、召开地点: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新台州大厦12层D座公司会议室

  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罗邦鹏先生

  5、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总体情况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42人,代表股份60,128,3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37.4632%。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3人,代表股份60,00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37.3832%。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39人,代表股份128,3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0800%。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关于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

  在前次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到期后,继续使用6000万元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4个月,从2007年12月28日起到2008年4月28日止,到期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表决结果:同意票60,119,65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5%;反对票8,61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3%;弃权票1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姚毅琳律师到现场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会议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07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07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O 七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 新浪财经吧 】
Powered By Google
不支持Flash
·《对话城市》直播中国 ·新浪特许频道免责公告 ·企业邮箱换新颜 ·邮箱大奖等你拿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