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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公告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27日 05:38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对于公司2006年10月30日在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体育馆屋面结构工程发生的安全事故,广州市安监局调查处理工作已完成。 近日公司接到浙江省建设厅《关于对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行政处罚决定书》(浙建罚〔2007〕第69号)。浙江省建设厅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报送广州市番禺区“10.30”生产安全事故有关责任单位和人员处理通报的报告》,认定公司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责任,决定给予公司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30日的行政处罚,暂扣时间从2007年12月25日至2008年1月23日止。公司已接受处理意见,并在事故发生后,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争取杜绝此类事故再次发生。 截止目前公司生产经营、合同的承接情况正常。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期间不影响公司已签订工程合同的履行,但不能签订新的工程合同。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7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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