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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候选人有关情况的提示性公告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27日 05:38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07 年12 月10 日,本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通过决议,提名石万鹏先生、吴晓华先生、王全洲先生、陈尚和先生、林国伟先生为本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详见2007 年12 月11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的华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将有关石万鹏、吴晓华、王全洲、陈尚和、林国伟的《独立董事履历表》、《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关于独立性的声明》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备案。2007 年12 月14 日,本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关于对林国伟、王全洲、石万鹏、吴晓华、陈尚和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提请关注函》(公司部独董审核关注函【2007】第32号),关注函主要内容如下:

  林国伟、王全洲、石万鹏、吴晓华、陈尚和候选人截止目前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我部对此表示关注。

  你公司仍可将其作为独立董事的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但你公司应在股东大会召开前五个交易日,披露本所关注意见,并在股东大会选举独立董事时,对上述提请关注事项进行说明,同时应尽快落实证监会《指导意见》有关规定。按照上述要求,特此将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关注意见予以披露,同时对关注事项说明如下:

  本公司将尽快安排独立董事候选人石万鹏、吴晓华、王全洲、陈尚和、林国伟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培训。2008年1月8日召开股东大会选举独立董事时,本公司将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的关注意见予以说明。

  特此公告

  华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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