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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银反驳“作局中石油敛财”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26日 14:21 财经杂志网络版

  瑞银投资银行中国区负责人称,将搞清事件真相,并发布澄清公告

  【《财经》网综合报道】12月25日,国内某媒体发表文章《中石油股价暴跌背后:瑞银联手机构作局敛财》。瑞银投资银行中国区负责人当晚就此作出回应,称把中国石油(上海交易所代码:601857,香港交易所代码:0857)A股股价下跌归咎于瑞银“很不公平”,此举不排除是竞争对手利用媒体恶意攻击,并表示将搞清事件真相,并发布澄清公告。

  据《第一财经日报》26日报道,瑞银投资银行中国区负责人表示,有关中国石油计划回归A股的信息早在去年就已由有关部门透露,可以说近乎一条公开信息,瑞银集团旗下的资产管理机构、财富管理机构以及自营机构买入中国石油H股完全是一种市场行为,与瑞银证券担任中国石油A股承销商没有任何联系。没有任何监管条例规定:一家投资银行承担了一家公司在某国家或地区的IPO项目,其相关证券公司席位或者资产管理账户、自营账户就无权力在其他国家或地区的股票市场交易该公司的相关股票。

  这位负责人还表示,瑞银集团旗下的机构之间建立了严格的“隔离墙”制度,投行部门与自营部门、资产管理部门没有共同利益关系,以避免内幕交易、市场操纵及其他类似非法行为的发生。

   另据《上海证券报》26日报道,瑞银投资银行中国区负责人还提到,瑞银是全球最大的股票交易商,每八只股票中就有一只在瑞银交易。因此,买卖中国石油H股的瑞银客户当然占很大一部分。把这种正常交易归结为瑞银设局是不正确的,而且仅从交易数据得出结论是很不专业的。

  25日某媒体的报道称,在瑞银证券担任中国石油A股发行的联合主承销商时,瑞银集团100%控股的资产管理公司、金融服务公司等十多家机构,早在中国石油A股招股说明书正式公布前就已联合“潜伏”于中国石油H股中,并在中国石油A股上市发行前后依次采用收集、拉升、减持、沽空手法,通过影响中国石油H股正股及相关权证价格大获其利。

  该文指称瑞银在中国石油H股的交易中“涉嫌内幕交易”,并提及瑞银内部的“防火墙制度”存在历史污点。

  今年10月末,中国石油以每股16.70元的价格发行40亿股A股。11月5日,中国石油A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首日股价最高冲至48.62元,当日收于43.96元,但此后股价一路下跌,至12月18日收盘于29.24元。26日,中国石油A股收于31.25元。

  中国石油此次A股发行上市的联合保荐人兼主承销商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财经》记者 张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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