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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东源将获大股东违规减持收益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26日 05:47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本报记者 李若馨 ST 东源(000656)今日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宏信置业和奇峰集团此前减持的3,472,092股公司股份因涉嫌违规,奇峰集团决定在2008年3月30日前,将上述减持股份的收益6,456,692.80元移交ST 东源。 此前宏信置业和奇峰集团于2007年8月4日以联合竞拍的方式竞得ST东源68,568,498股限售流通股。截至2007年11月2日,宏信置业、奇峰集团减持的本公司股份合计数为3,472,092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39%,其中宏信置业减持1,421,046股,奇峰集团减持2,051,046股。 此后,有关监管部门对上述减持股份行为表示关注,奇峰集团、宏信置业上述减持股份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七十四条有关“收购人持有的被收购公司的股份,在收购完成后12个月内不得转让”的规定;奇峰集团、宏信置业作为持股5%以上的股东,上述交易行为涉嫌违反《证券法》第四十七条和《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第十二条和第十七条的规定。 公告显示,ST东源于昨日收到奇峰集团书面回复。根据奇峰集团提供的资料,该公司取得ST东源34,284,249股股份所支付的总成本为220,730,957.04元,折合每股成本价为6.438元。该公司减持ST东源股份2,051,046股,每股减持单价为9.586元,对应减持净收入为19,662,498.66元。每股减持收益为3.148元,合计收益6,456,692.80元。奇峰集团决定在2008年3月30日前,将上述减持股份的收益6,456,692.80元移交ST东源。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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