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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陵药业委托贷款获利息1339万元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26日 01:52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金陵药业今日发布公告称,2006年3月14日公司董事会批准了公司与南京市商业银行鸡鸣寺支行、江苏华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委托贷款合同。公司将自有资金5000万元委托南京市商业银行鸡鸣寺支行贷款给江苏华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年利率为15%。而截至2007年12月21日合同执行完毕后,公司已收到本金5000万元,利息13390850.26元。(徐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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