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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银瑞信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22日 04:08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基金管理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七年十二月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07年4月20日证监基金字[2007] 117号文核准募集。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07年5月11日正式生效。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申购基金份额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基金投资者购买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入银行或者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向投资者保证最低收益。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07年11月10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数据截止日为2007年9月30日。本招募说明书的更新部分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1、基金管理人基本情况 名称: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188号鸿安国际商务大厦 法定代表人:杨凯生 成立日期:2005年06月21日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基金字【2005】93号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银监复[2005]105号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以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它业务。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亿元人民币 联系人:夏洪彬 联系电话:010-65179888 股权结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占公司注册资本的55%;瑞士信贷占公司注册资本的25%;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占公司注册资本的20%。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杨凯生先生:董事长,博士。1975年起从事工业企业生产工艺和成本预算管理工作,1985年进入银行,历任中国工商银行监察室副主任、规划信息部主任、深圳分行行长,1996年任中国工商银行副行长,1999年9月任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总裁。2004年9月再次兼任中国工商银行副行长。2005年10月至今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执行董事、行长。现为武汉大学经济学院兼职教授,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第十六届委员会副主任。 Anthony Nimeh Iliya先生:董事,工商管理硕士。1996-2000年任General Re Financial Products首席执行官、总裁及董事会成员。2000-2003年任Newtonmore Advisors Limited伦敦董事总经理及合伙人,负责投资及募集资金。2004年任Cumulus Capital Sal贝鲁特主席及投资管理及财务顾问公司总经理,服务位于中东国家的高资产值的个人及家庭。2005年1月-2006年9月,任瑞士信贷(香港)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06年10月至今任瑞士信贷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执行副主席,亚太区资产管理部主管,瑞士信贷资产管理亚太区管理委员会成员,瑞士信贷银行香港行政总裁。 David Peter Walker先生:独立董事,硕士。1978年至1983年任职于J.P.Morgan,负责跨国企业的资金管理咨询研究的推广及进行,以及推广及执行债务融资;1983年至1990年任职于Bankers Trust,先后担任资本市场部发起成员、执行董事及美国资本市场部主管、负责亚太区(日本除外)的银行及证券业务;1990年至2003年5月,任职于瑞士信贷第一波士顿,担任执行董事、证券产品业务主管、投资银行部主管等职;2003年6月至今私人投资者,并兼任几家英国公司的董事。 陈晓燕女士:董事,学士。1982-1984年任职于中国人民银行会发局。1984-1986年任中国工商银行会计部营业处处长。1986-1998年任中国工商银行会计部副主任。1998-1999年任中国工商银行银行卡部主任。1999-2001年任中国工商银行资金营运部总经理。2001年1月至今任中国工商银行个人金融业务部总经理。 李扬先生:独立董事, 博士。1989-2003年中国社会科学院财贸经济研究所副所长。2003至今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所长。 牛大鸿先生:独立董事, 博士。1995-2000年ASIAN MERCHANTS PTE LTD副总经理、总经理。1999-2000年MERCHANTS HOLDINGS (SINGAPORE) PTE LTD副总裁(兼)。2000年至今PHQ HOLDINGS (SINGAPORE) PTE LTD执行总裁。 孙月英女士:董事,学士。1998-2000年中远集团总公司财务部总经理。2000年2月-2000年12月中远集团总公司, 副总会计师。2000年12月至今,任中远集团总公司总会计师。 徐志宏先生:董事, 博士。2000-2001年中国工商银行计划财务部副总经理。2001-2002年中国工商银行资金营运部资金营运副总经理(主持工作)。2002年至2005年10月任中国工商银行资金营运部总经理。2005年10月至2006年6月任中国工商银行银行卡业务部总经理,牡丹卡中心总裁、党委书记。2006年6月至今任中国工商银行金融市场部总经理。 郭特华女士: 董事, 总经理, 博士。1989-1998年中国工商银行总行商业信贷部、资金计划部副处长,1998-2005 年中国工商银行总行资产托管部历任处长,副总经理。 2. 监事会成员 陈克儒先生:监事长,学士。1996年任中国工商银行党组成员、人事部总经理。1997年任中国工商银行党组纪律检查组组长、党组成员。1998-2005年任中共中国工商银行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党委委员。 Salman Shoaib先生:监事,硕士,1986-1988年美国银行,金融机构团队研究员。1992-1994年Khadim Ali Shah Bukhari & Co.,董事会董事、企业融资负责人。1994-1997年Shoaib资本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1989年加入瑞士信贷,先后就职于英国投资银行部和亚洲投资银行部。2000-2005年瑞士信贷第一波士顿董事总经理,瑞士信贷集团全球战略团队负责人。2005年至今,瑞士信贷资产管理部门亚太区首席运营官,董事总经理。 李西贝先生:监事,大专。1998-2001年中远工业公司人事部经理。2001-2002年 中远(集团)总公司党组纪检组审理处处长。2002-2005中远(集团)总公司监督部副总经理、监察室副主任。2006年至今中远(集团)总公司纪检工作部副部长、监察室副主任。 朱辉毅先生:监事,硕士。1996-1998年中国工商银行人力资源部。1998-2002年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运作中心。2002-2003年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委托资产处。2003-2004年中国工商银行北京东城支行行长助理。2004-2005年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QFII处副处长(主持工作)。现任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运作部总监。 张轶先生:监事,双学士。1998-2000年,任职于中国工商银行总行技术保障部。2000-2001年,任职于中国工商银行总行数据中心。2001-2005年,任职于中国工商银行总行信息科技部。现任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息科技部副总监。 3.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朱碧艳女士: 督察长,硕士,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1997-1999年中国华融信托投资公司证券总部经理,1999-2005年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投资银行部、证券业务部高级副经理。 戴勇毅先生:副总经理,硕士。自1994-1996年任职于上海万国证券公司,担任基金管理部基金经理;1996-1998年任职于华夏证券公司,担任交易部副总经理;1998年至2005年任职于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兴华基金基金经理、基金管理部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兼投资总监、副总经理兼市场总监、常务副总经理。 夏洪彬先生:副总经理,工商管理硕士。1999年至2003年任职于瑞士信贷资产管理公司,先后担任高级风险分析师、副总裁;2003年至2005年任职于瑞士信贷第一波士顿,曾担任瑞士信贷第一波士顿Tremont对冲指数基金指数的数量分析员、基金经理、副总裁。 4.本基金基金经理 杜海涛先生,毕业于复旦大学,获工商管理硕士学位。1997年7月至2002年10月,任职于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担任债券与金融工程研究员。2002年10月至2003年6月,任职于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基金经理助理。2003年6月至2006年3月,任职于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债券研究员、招商现金增值基金基金经理。2005年5月至2006年3月,担任招商现金增值基金基金经理。2006年4月加入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06年9月至今,担任工银瑞信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2007年5月至今,担任工银瑞信增强收益债券型基金基金经理。 5.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主任:副总经理戴勇毅先生。 成员:研究部总监詹粤萍女士,固定收益部总监文鸣先生,权益投资部基金经理吴刚先生、张翎先生、杨建勋先生。 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二、基金托管人 本基金之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建设银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郭树清 成立时间:2004年09月17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壹仟玖佰肆拾贰亿叁仟零贰拾伍万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12号 联系人:尹东 联系电话:(010) 6759 5003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名称: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188号鸿安国际商务大厦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188号鸿安国际商务大厦2层 法定代表人:杨凯生 客户服务电话:010-65179888 传真:010-85159100 联系人:郝炜 网址:www.icbccs.com.cn 2、代销机构 (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 郭树清 客户服务电话: 95533 网址: www.ccb.cn (2)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北京复兴门内大街55号 办公地址:中国北京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客户服务电话:95588(全国) 网址:www.icbc.com.cn (3)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法定代表人:肖钢 客户服务电话:95566 网址:www.bank-of-china.com (4)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秦晓 联系人:刘衍波 客户服务统一咨询电话:95555 网址:www.cmbchina.com (5)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28号上海证券大厦南塔15-16楼 法定代表人:王明权 电话:021-68816000 联系人:刘晨 客户服务电话:10108998 网址:www.ebscn.com (6)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延平路135号 法定代表人:祝幼一 联系人:芮敏祺 电话:021-62580818-213 传真:021-62569400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666 公司网站:www.gtja.com (7)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肖时庆 联系人:李洋 电话:(010)66568047 公司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8)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400-8888-108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10)65182261 联系人:魏明 公司网址:www.csc108.com (9)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40—45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40—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电话:0755-82943511 传真:0755-82943237 联系人:黄健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111、0755-26951111 公司网址:www.newone.com.cn (10)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001、021-962503 公司网址:www.htsec.com (11)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香港东路316号 办公地址:青岛市东海西路28号 法定代表人:史洁民 联系电话:0532-85022026 传真:0532-85022026 联系人:丁韶燕 客户咨询电话:0532-96577 公司网站:www.zxwt.com.cn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和基金合同等的规定,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履行公告义务。 (二)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188号鸿安国际商务大厦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188号鸿安国际商务大厦2层 法定代表人:杨凯生 电话:010-65179888 传真:010-85159100 联系人:朱辉毅 (三)律师事务所及经办律师 名称:北京市德恒律师事务所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号富凯大厦B座十二层 负责人:王丽 电话:(010)66575888 传真:(010)65232181 经办律师:徐建军、李晓明 (四)会计师事务所及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住 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东三办公楼16层 法定代表人:葛明 经办注册会计师:张小东,金馨 联系电话:(010)58153000 传真:(010)85188298 联系人:葛明,金馨 四、基金的名称 本基金名称:工银瑞信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本基金类型:债券型基金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在控制风险与保持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力争基金资产波动性低于业绩比较基准,追求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获得超过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业绩。 七、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投资范围包括:债券、中央银行票据、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股票以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于债券类资产(含可转换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投资于股票等权益类证券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本基金股票资产投资只进行首次发行及增发新股投资,不直接从二级市场买入股票。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1)利率策略 利率策略小组从组合久期及组合期限结构两个方向提出针对市场利率因素的投资策略。该小组全面研究GDP、物价、就业、国际收支等国民经济运行状况,分析宏观经济运行的可能情景,预测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等政府宏观经济政策取向,分析金融市场资金供求状况变化趋势及结构,在此基础上预测金融市场利率水平变动趋势,以及金融市场收益率曲线斜度变化趋势。 组合久期是反映利率风险最重要的指标,根据对市场利率水平的变化趋势的预期,可以制定出组合的目标久期,预期市场利率水平将上升时,降低组合的久期;预期市场利率将下降时,提高组合的久期。 利用收益率曲线斜度变化可以制定相应的债券组合期限结构策略,例如:子弹型组合、哑铃型组合或者阶梯型组合等。 (2)类属配置策略 债券类属策略小组研究国民经济运行状况,货币市场及资本市场资金供求关系,以及不同时期市场投资热点,分析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券等不同债券种类的利差水平,评定不同债券类属的相对投资价值,确定组合资产在不同债券类属之间配置比例。 (3)信用策略 信用策略小组根据国民经济运行周期阶段,分析企业债券发行人所处行业发展前景,发行人业务发展状况,企业市场地位,财务状况,管理水平,债务水平等因素,评价债券发行人的信用风险,并根据特定债券的发行契约,评价债券的信用级别,确定企业债券的信用风险利差。对企业债券信用级别的研判与投资,主要是发现信用风险利差上的相对投资机会,而不是绝对收益率的高低。 (4)相对价值策略 本基金认为市场普遍存在着失效的现象,短期因素的影响被过分夸大。债券市场的参与者众多,投资行为、风险偏好、财务与税收处理等各不相同,发掘存在于这些不同因素之间的相对价值,也是本基金发现投资机会的重要方面。本基金密切关注国家法律法规、制度的变动,通过深入分析市场参与者的立场和观点,充分利用因市场分割、市场投资者不同风险偏好或者税收待遇等因素导致的市场失衡机会,形成相对价值投资策略,为本基金的投资带来增加价值。 (5)债券选择策略 根据单个债券到期收益率相对于市场收益率曲线的偏离程度,结合其信用等级、流动性、选择权条款、税赋特点等因素,确定其投资价值,选择那些定价合理或价值被低估的债券进行投资。 (6)可转换债券投资策略 可转换债券兼具权益类证券与固定收益类证券的特性,具有抵御下行风险、分享股票价格上涨收益的特点。本基金将选择公司基本素质优良、其对应的基础证券有着较高上涨潜力的可转换债券进行投资,并采用期权定价模型等数量化估值工具评定其投资价值,以合理价格买入并持有。本基金持有的可转换债券可以转换为股票。本基金投资于可转换债券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0%。 (7)资产支持证券等品种投资策略 包括资产抵押贷款支持证券(ABS)、住房抵押贷款支持证券(MBS)等在内的资产支持证券,其定价受多种因素影响,包括市场利率、发行条款、支持资产的构成及质量、提前偿还率等。本基金将深入分析上述基本面因素,并辅助采用蒙特卡洛方法等数量化定价模型,评估其内在价值。 (8)新股申购投资策略 在股票发行市场上,股票供求关系不平衡经常导致股票发行价格与二级市场价格之间存在一定的价差,从而使得新股申购成为一种风险较低的投资方式。本基金将研究股票首次发行(IPO)股票及增发新股的上市公司基本面因素,根据股票市场整体定价水平,估计新股上市交易的合理价格,同时参考一级市场资金供求关系,从而制定相应的新股申购策略。本基金对于通过参与新股认购所获得的股票,将根据其市场价格相对于其合理内在价值的高低,确定继续持有或者卖出。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新华雷曼中国综合债券指数。 新华雷曼中国综合债券指数是由全球著名债券指数提供商雷曼兄弟与新华财经联合推出的、由独立机构编制的中国债券指数。该指数同时覆盖了国内交易所和银行间两个债券市场全部固定收益证券,具有广泛的市场代表性,能够反映债券市场总体走势,适合作为本基金的债券投资业绩比较基准。因此,本基金债券投资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新华雷曼中国综合债券指数。 如果今后证券市场中有其他代表性更强或者更科学客观的业绩比较基准适用于本基金时,本基金管理人可以依据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对业绩比较基准进行相应调整。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十一、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07年10月22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取自本基金2007年第三季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注: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3、报告期末按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明细 4、报告期末按券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5、报告期末按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明细 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是否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是否有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 无 (2)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是否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若有应对相关的投资决策程序进行说明。 无 (3)基金的其他资产构成 单位:元 (4)本基金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本基金报告期持有权证的情况 (a)报告期末持有权证明细 (b)报告期内获得权证明细 (6)本基金报告期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以自有资产投资本基金。 十二、基金的业绩 1、工银强债A 2、工银强债B 十三、费用概览 (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财产拨划支付的银行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基金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有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7)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8)本基金从B类基金份额基金的财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9)依法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2.上述基金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参照公允的市场价格确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3.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60%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6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0%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2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3)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B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4%。本基金销售服务费将专门用于本基金的销售与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基金管理人将在基金年度报告中对该项费用的列支情况作专项说明。 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B类基金资产净值的0.4%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4%÷当年天数 H为B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B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销售服务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划出,由注册登记机构代收,注册登记机构收到后按相关合同规定支付给基金销售机构等。 (4)除管理费和托管费之外的基金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其他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按费用支出金额支付,列入或摊入当期基金费用。 4.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基金合同生效前所发生的信息披露费、律师费和会计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5.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率。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2日前在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本基金认购费的费率水平、计算公式、收取方式和使用方式详见本招募说明书第六章(十一)款及第(十二)款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的申购费、赎回费的费率水平、计算公式、收取方式和使用方式详见本招募说明书第八章第(六)款及第(七)款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的转换费用的费率水平、计算公式、收取方式和使用方式详见本公司相关公告。 (三 )基金税收 基金和基金份额持有人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管理办法》、《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管理人于2007年4月21日刊登的《工银瑞信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在“三、基金管理人”部分,根据相关公告,调整了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名单;更新了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及基金经理的简历,根据公司内部调整,更新了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的名单。 2、在“四、基金托管人”部分,根据基金托管人提供内容进行了更新。 3、在“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根据相关公告增加代销机构,并对已有代销机构的信息进行了更新。 4、在“六、基金的募集”部分,删除了与基金认购相关的内容。 5、在“七、基金合同的生效”部分,更新了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的时间。 6、“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部分,根据有关公告,更新了基金转换的相关内容,并增加了有关基金定期定额投资的内容。 7、“九、基金的投资”部分,增加了本基金最近一期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 8、根据最新一期季度报告的内容,增加了“十、基金的业绩”的内容。 9、在“十一、基金财产的估值”部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公告,调整了本基金的估值方法等内容。 10、在“二十一、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部分,根据实际情况对相关服务内容进行了更新。 11、在“二十三、其他应披露的事项”部分,增加了本次更新内容期间的历次公告。 上述内容仅为本更新招募说明书的摘要,投资人欲查询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正文,可登陆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icbccs.com.cn。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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