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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二〇〇七年度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21日 08:00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119证券简称:康强电子公告编号:2007-047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〇七年度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二〇〇七年度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7年12月20日上午9:45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到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8人,代表股份7218.04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4.34%。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郑康定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1、 审议通过《康强电子重大投资及财务决策制度》(2007年修订版)。 (表决结果:赞成:7218.042万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弃权: 0股;反对: 0股。) 2、审议通过《康强电子证券投资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赞成:7218.042万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弃权: 0股;反对: 0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二〇〇七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七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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