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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梅雁水电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21日 05:38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广东梅雁水电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7年12月20日上午,在广东省梅州市湾水塘梅雁大楼举行。出席会议的股东有45名,代表持股额1,017,763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054%。大会由董事长杨锋源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会议。广东盛世律师事务所杨辉、李永岳律师出席会议并进行了现场见证。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以记名投票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同意票1,017,763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股份数额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二)通过了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同意票1,017,763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股份数额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三)通过了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同意票1,017,763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股份数额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四)通过了关于同意将位于梅县新城高新技术开发区的800亩工业用地抵付公司290,140,062.56元工程应收款的决议。同意票1,017,763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股份数额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五)通过了关于收购梅县洁源水电有限公司所持有梅县龙上水电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决议。同意票1,017,763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股份数额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六)通过了关于与梅县东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进行债务重组的决议。同意票1,017,763股,同意票1,017,763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股份数额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七)通过了关联交易购买广东梅雁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所持有的梅县梅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10.37%股权的决议。同意票1,017,763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股份数额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八)通过了关联交易购买广东梅雁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及李新云所持有的广东梅县梅雁矿业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决议。同意票1,017,763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股份数额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九)通过了关于公司经营激励方案同样适用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的决议。同意票1,017,763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股份数额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广东盛世律师事务所杨辉、李永岳律师现场见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法律意见书。 广东梅雁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7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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