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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21日 05:38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上市公司名称: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民生银行

  股票代码:600016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法定代表人:卢志强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大厦20层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大厦20层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2007年12月19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以下简称“民生银行”)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本次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化的原因是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泛海”)将其持有的民生银行144,790,905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市场出售。

  (六)作为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中国泛海及其法定代表人卢志强郑重声明: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意义:

  民生银行指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泛海指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本报告书指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

  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交易所指上海证券交易所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指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元指人民币元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概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大厦20层

  3、法定代表人:卢志强

  4、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40亿元

  5、工商注册号码:1000001000773

  6、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7、经营范围:科技、文化、教育、房地产、基础设施项目及产业的投资;资本经营、资产管理;酒店及物业管理;通讯、办公自动化、建筑装饰材料及设备的销售;与上述业务相关的经济、技术、管理咨询。

  8、成立日期:自1988年4月7日成立

  9、税务登记证号码为:110105101712293

  10、主要股东:泛海集团有限公司

  11、通讯方式

  联系电话:010-65123485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大厦20层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居住地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卢志强

  男

  董事长

  中国

  北京

  否

  李明海

  男

  董 事

  中国

  深圳

  否

  黄翼云

  男

  董 事

  中国

  北京

  否

  余 政

  男

  董 事

  中国

  北京

  否

  兰立鹏

  男

  董 事

  中国

  北京

  否

  岳献春

  男

  董 事

  中国

  北京

  否

  韩晓生

  男

  董 事

  中国

  武汉

  否

  卢志壮

  男

  董 事

  中国

  山东

  否

  张崇阳

  男

  董 事

  中国

  北京

  否

  2、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兼任其他公司职务情况

  姓名

  兼任其他公司职务

  卢志强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泛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李明海

  泛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黄翼云

  泛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余 政

  泛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兰立鹏

  泛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韩晓生

  泛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卢志壮

  泛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张崇阳

  泛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第二节 持股目的

  中国泛海有意在未来的6个月内继续减少其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有意在未来的6-12个月内增加其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数量及股权比例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656,104,728股(占总股本的4.53% ),其中119,000,000股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其余537,104,728股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二、本次股权减持的基本情况

  本次股份变动之前,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流通股800,895,633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为119,000,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为681,895,633股。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市场出售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共计144,790,905股,减持比例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股本的1%。

  减持后,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仍持有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656,104,728股(占总股本的4.53% ), 其中119,000,000股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其余537,104,728股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定代表人卢志强先生,现任民生银行副董事长职务,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最近3年无证券市场不良诚信记录的情形。

  第四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前六个月内,中国泛海买卖民生银行股票的情况如下:

  卖出时间

  卖出数量(股)

  卖出价格区间(元)

  2007年6月

  2007年7月

  2007年8月

  2007年9月

  2007年10月

  2007年11月

  143,418,314股

  15.13-15.99

  2007年12月

  1,372,591股

  14.45-15.50

  合计

  144,790,905股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中国泛海承诺:本报告书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减持的有关信息作了如实披露,无其他为避免对报告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第六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法定代表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署日期:2007年12月19日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法人营业执照

  二、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

  所在地

  北京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股票简称

  民生银行

  股票代码

  600016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大厦20层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增加□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无√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是□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是□

  否√

  权益变动方式

  (可多选)

  继承□赠与□

  其他□(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持股数量:800,895,633股

  持股比例:5.53%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持股数量:656,104,728股

  持股比例:4.53%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是□否□

  注明:中国泛海有意在未来的6个月内继续减少其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有意在未来的6-12个月内增加其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是√否□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是□否□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是□否□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是□否□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签章):

  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签署日期:2007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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