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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18日 05:48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重要提示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权分置改革工作备忘录第16号——解除限售》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原限售股份持有人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作出的承诺情况,公司部分限售股份已于2007年3月30日起可上市流通(以下简称“第一次流通),第一次流通情况如下: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的时间:2007年3月30日;数量:中国万宝工程公司、西安北方惠安化学工业有限公司两家股东均可上市交易不超过总股本的5%,两家股东合计可上市交易16,243,712股。 现公司根据证监会及深圳交易所相关规定,再次申请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2007年12月 19日起,中国万宝工程公司持有有限售条件的8,121,856股可上市流通,占可上市交易总股本的5%;西安北方惠安化学工业有限公司持有限售条件的3,450,607股可上市流通,占可上市交易总股本的2.12%。 二、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2005年11月7日,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了《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并于2005年11月9日公告了《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三、股权分置改革中关于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的承诺 (一)股权分置改革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承诺: 1. 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2. 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百分之五以上的原非流通股股东,在前项规定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该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得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得超过百分之十。 3. 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承诺,在十二个月禁售期满后的二十四个月内,当北方国际股价低于8.80元/股(若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至出售股份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等除权事项,应对该价格进行除权处理)时,不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方式出售所持有的北方国际股份。 公司2007年2月10日,股东大会通过了每10股派0.6元的分红派息的决议,并于2007年6月6日实施了分红派息。因此,应将全体非流通股股东特别承诺减持价格由8.8元/股调整为8.74元/股。 (二)股权分置改革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承诺的履行情况 经核查,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中国万宝工程公司、西安北方惠安化学工业有限公司履行了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承诺。股东不存在垫付对价情形,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上市公司未对股东担保。 (三)本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明细清单 单位:股 序号 股东名称 所持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数量 本次上市数量 剩余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数量 1 中国万宝工程公司 86,166,801 8,121,856 78,044,945 2 西安北方惠安化学工业有限公司 3,450,607 3,450,607 0 合计 89,617,408 11,572,463 78,044,945 四、股本结构变动表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后,以总股本162,437,120股进行统计的股本结构变动表: 单位:股 股份类别 变动前 变动数 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含高管限售股票48,649股) 89,666,057 -11,572,463 78,093,594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72,771,063 11,572,463 84,343,526 股份总额 162,437,120 0 162,437,120 (五)、特别提示 1、中国万宝工程公司在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后六个月内暂无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5%以上解除限售流通股的计划。 2、中国万宝公司承诺,如果计划未来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所持公司解除限售流通股,并于第一笔减持起六个月内减持数量达到5%以上的,中国万宝工程公司将于第一次减持前两个交易日通过上市公司对外披露出售提示性公告。 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0七年十二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065证券简称:北方国际公告编号:2006-037 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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