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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补充通知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18日 05:47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证券代码:000009证券简称:S深宝安A公告编号:2007-067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补充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已于2007年12月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刊登了关于召开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现就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本公司董事局于2007年12月17日收到第一大股东深圳市富安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公司11.64%的股份)书面提交的《关于补充修改<公司章程>的临时提案》。根据本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现将该临时提案提交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因此,本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审议事项增加为4个,依次为: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3)关于选举吴成智为公司第十届董事局补选董事的议案; (4)关于补充修改《公司章程》的临时提案。 其中第(1)、(4)项议案为特殊决议议案,需经由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除此以外,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事项均与原通知一致,敬请各位股东留意。 特此公告 附:关于补充修改《公司章程》的临时提案。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OO七年十二月十八日 深圳市富安控股有限公司关于 补充修改《公司章程》的临时提案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经研究分析贵局拟提交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内容后,我司认为贵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条关于董事局对重大交易审批权限的规定应该进一步明确,特建议将《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条修改如下: 第一百一十条 董事局应当确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按照《公司法》及有关法规规定,公司发生的交易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由董事局批准,并及时披露: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以上; (二)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主营业务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的10%以上; (三)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 (四)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上; (五)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 公司发生的交易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交易所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0%以上; (二)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主营业务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的50%以上; (三)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 (四)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上; (五)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 请贵局将本提案作为股东大会的临时提案,提交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市富安控股有限公司 二OO七年十二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009证券简称:S深宝安A公告编号:2007-068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国务院国资委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日前收到了由大股东深圳市富安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安公司”)转交的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深圳市富安控股有限公司产权变动涉及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性质变更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07]1501号),同意将富安公司所持本公司股份性质变更为非国有股。本公司将尽快配合富安公司办理相关变更登记手续,同时将尽快确定召开股权分置改革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的日期,具体时间安排,公司将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OO七年十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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