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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拍卖房屋无原值凭证征税3%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17日 05:02 金融投资报
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布《关于个人取得房屋拍卖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 如果个人要委托拍卖公司拍卖房屋的话,就需要注意了。上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个人取得房屋拍卖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其中对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税率等情况进行了明确:不能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房屋原值和应纳税额的,统一按转让收入全额的3%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房屋委托拍卖的情况目前怎样呢?记者就此走访了成都市的部分拍卖行、市民和房产中介公司,结果发现,个人委托房屋拍卖的数量比较少,而走中介转让的情况比较普遍。 拍企 个人委托并不看好 成都市某拍卖行资深业内人士王某表示,目前,成都市个人向拍卖行申请拍卖房屋的情况并不多,个人卖房更偏好走房屋中介这条路,既对销售时间没有太具体的要求,涉及程序也比较简单,成本也相对较低,而且在价格上还有一定的优势。 “就我们公司而言,今年几乎就没有接到过个人房屋委托拍卖的,我们拍卖的多为企业或是涉及到了债务等方面的某些程序而必须要拍卖的房屋。我们对个人房屋拍卖这一块也并不看好。”这位王姓负责人说。 记者对成都市10余家在房产拍卖方面业绩表现突出的拍卖公司进行了调查,结果发现,他们接受的个人房屋委托拍卖也非常有限,对个人房屋委托拍卖也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 据悉,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和规范个人取得拍卖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个人通过拍卖市场取得的房屋拍卖收入在计征个人所得税时,其房屋原值应按照纳税人提供的合法、完整、准确的凭证予以扣除。 这项规定此前已经明确,个人拍卖除文字作品原稿及复印件外的其他财产,应以其转让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适用20%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而在上周,国税总局则强调,个人通过拍卖市场取得的房屋拍卖收入在计征个人所得税时,不能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房屋原值和应纳税额的,统一按转让收入全额的3%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同时,个人财产拍卖所得应纳的个人所得税税款,由拍卖单位负责代扣代缴,并按规定向拍卖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百姓 中介转让最“撇脱” “我觉得委托房产中介公司变卖房产比较方便,因为房产中介这几年非常火爆,业务并不比拍卖公司差很多。最关键的是,不仅处置时间短,而且有时候还能够卖出比较理想的价钱。我在今年四月份就曾经将一套住房委托给一家拍卖公司进行拍卖,结果,拍卖了两次都没有达到我3800元的保留价位,而且时间也比较长,两个多月的时间都没有处理出去。后来,我就撤消了委托,转而委托房产中介公司进行转让,谁知仅仅十多天,我的房产就卖了出去,而且价格还接近4000元,比我当初委托拍卖的保留价还要高一些。我就觉得个人房产委托房产中介变卖的速度来得快。”一位姓乔的市民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这样说。 “委托拍卖公司拍卖房屋不是不可以,主要是手续比较多,而且比较严格,而相对房产中介来说,办理的手续就要简单一些。两者各有好处。只是拍卖公司由于牵涉到宣传、税收等费用,成本要高一些。而房产中介公司几乎没有宣传费用,成本较低。当然,在变现的时间上也是各具优势。如果是大型的拍卖公司,变现时间和成交价格就可能比较理想,反之,就可能比较差。当然,如果要委托房产中介公司变卖,同样需要选择大型的房产中介公司,这样,房产处置的质量才有所保证。”另一位市民这样认为。 记者采访了10位有过房产处置的市民,其中,有7人认为委托房产中介公司处置房产比较方便,占被采访者的70%。只有3人认为委托拍卖公司处置比较理想,占被采访者的30%。 中介 变现时间自由灵活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成都的房产中介个人委托房屋转让生意目前普遍看好。 “我们公司目前的房源还比较紧张,可以这样说吧,去年以来,几乎所有的个人房产委托转让在我们手里放不了几天就能出手。你看,现在还有好几个客户等着房源呢。”玉沙路某房产中介公司负责人拿着一个客户登记薄一边翻看一边对记者说。 “个人委托我们转让房产的手续比较简单,只要卖方能够提供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件,包括产权证书、身份证件、资格证件以及其他证件等就可以了。待买卖双方通过协商,对房屋坐落位置、产权状况及成交价格等达成协议后,双方签订一份正式的房产买卖契约,并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手续后,管理部门根据交易房屋的产权状况和购买对象,按审批权限申报审核批准后,交易双方就可以办理立契手续。交易双方在房管部门办理完变更登记后,交易材料移送到发证部门,买方凭房屋买卖契约到发证部门申领新的产权证后,交易的房屋转让行为方为有效。这样,房屋买卖行为就全部完成了,整个过程并不繁琐。” 记者走访了成都市10余家房产中介公司后发现,在个人房产委托方面,房产中介公司的业务的确要比拍卖公司火爆许多。 本报记者何彦 法规链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和规范个人取得拍卖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自2007年5月1日起: 个人通过拍卖市场拍卖个人财产,对其取得所得按以下规定征税: (一)作者将自己的文字作品手稿原件或复印件拍卖取得的所得,应以其转让收入额减除800元(转让收入额4000元以下)或者20%(转让收入额4000元以上)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照“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项目适用20%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个人拍卖除文字作品原稿及复印件外的其他财产,应以其转让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适用20%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财产拍卖所得适用“财产转让所得”项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纳税人凭合法有效凭证(税务机关监制的正式发票、相关境外交易单据或海关报关单据、完税证明等),从其转让收入额中减除相应的财产原值、拍卖财产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 纳税人如不能提供合法、完整、准确的财产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财产原值的,按转让收入额的3%征收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拍卖品为经文物部门认定是海外回流文物的,按转让收入额的2%征收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纳税人的财产原值凭证内容填写不规范,或者一份财产原值凭证包括多件拍卖品且无法确认每件拍卖品一一对应的原值的,不得将其作为扣除财产原值的计算依据,应视为不能提供合法、完整、准确的财产原值凭证,并按上述规定的征收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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