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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尽快建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15日 05:56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多名投保人代表在14日举行的交强险费率调整听证会上表示,应尽快建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而不宜从交强险保费收入中提取。 投保人代表蔡国峰的代理人说,根据目前的规定,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从交强险中提取,这不妥当。目前交强险的投保率只有38%,从交强险里提取,实际上是使38%的投保人承担了全社会的交通事故的赔偿责任。 他说,应建立专门的救助基金,不应从交强险保费中拨付,应该从交通罚款里提取,不仅是没有买交强险的交通罚款,还有交通违章的罚款,因为交通违章是产生交通肇事的重要原因。从权责一致性的要求看,应该从交通违章罚款当中提,所有违章的人要对自己的违章行为埋单。 目前虽然交强险能将一部分保费收入拨付建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用于解决肇事车逃逸、抢救费用超出交强险8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或车主未投保交强险等情形下无辜受害人的救治等社会问题,但由于这个救助基金的具体办法目前还没出台,很多交通事故受伤人员无法获得应得的救助。(刘诗平 刘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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