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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15日 05:47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证券代码:600853证券简称:龙建股份编号:临2007-037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07年12月6日以传真方式发出,会议于2007年12月13日以传真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12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11名,董事高志臣先生未参加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黑龙江省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续签房屋租赁合同的议案》。同意公司租用路桥集团房屋用于公司所属的一至五工程处办公用房、设备维修及存储用房共计36,631.90平方米,租赁期限2007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租金为7,066,717.49元。

  因该议案为公司与第一大股东黑龙江省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公司董事对该议案表决时,4名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7名非关联董事全部同意该项议案。

  因该项交易为关联交易,独立董事对该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特此公告。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12月14日

  证券代码:600853 股票简称:龙建股份 编号:临2007-038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关 联 交 易 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内容: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与公司第一大股东黑龙江省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路桥集团”)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公司租赁路桥集团的房屋面积36,631.90平方米,支付租金7,066,717.49元,租赁期限为2007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止。

  2、关联人回避事宜:本次交易为公司与第一大股东路桥集团的关联交易,公司董事对该议案表决时,参会的4名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7名非关联董事全部同意该项议案。

  3、关联交易的影响:本次关联交易解决了本公司所属一至五工程处的办公、设备维修、车辆设备的存储用房屋。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与路桥集团于2007年12月13日在哈尔滨市南岗区嵩山路109-1号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

  根据《房屋租赁合同》规定:本公司租用路桥集团的5处房屋面积36,631.90平方米,租赁期限为2007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租金共计7,066,717.49元。

  路桥集团持有本公司194,879,736股国家股,占公司总股份36.31%,为本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公司董事对该议案表决时,4名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7名非关联董事全部同意该项议案。

  二、关联方黑龙江省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简介

  路桥集团,成立于1985年,原名黑龙江省公路桥梁公司,1994年更名为黑龙江省公路桥梁建设总公司,1999年更名为黑龙江省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总公司。2000年12月经批准改制为国有独资的有限公司,并更名为黑龙江省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82391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为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河洛街10号,法定代表人雷文锋,营业执照注册号2300001102346,经营范围:经营管理省国有资产管理委员员会授权经营的国有资产;公路工程施工(壹级);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施工(贰级);承包境外公路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设备、材料的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工程的劳务人员。(建筑施工资质和对外经营资质已无偿转让给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2006年12月31日,总资产52.38亿元,负债36.22亿元,所有者权益16.16亿元,主营业务收入25.20亿元,资产负债率69.15%。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租用路桥集团房屋和场地用于公司所属的一至五处办公用房、设备维修及存储用房共计36,631.90平方米。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依据

  1、签订合同各方的法定名称

  甲方:黑龙江省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2、合同内容

  (1)甲乙双方在公平、平等、自愿、协商的基础上,按照公开、公正、公允的原则,公司根据生产办公的需要,承租路桥集团在在哈尔滨市哈黑公路8公里的房屋5,736.61平方米;在黑龙江省安达市铁西二道街的房屋13,531.55平方米;在哈尔滨市南岗区嵩山路109号的房屋6,818.72平方米;在哈尔滨市道里区城安街39号的房屋6,642.09平方米;在哈尔滨市道里区金山堡的房屋3,902.93平方米;以上5处房屋面积36,631.90平方米。

  (2)定价依据及租赁价格

  参照黑龙江嘉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为公司2006年度租赁路桥集团房屋出具的《房地产估价报告》(黑嘉泰房地估字[2006]第008号),并结合公司2007年度租赁路桥集团的房屋面积来确定本次租赁价格。公司租赁路桥集团房屋36,631.90平方米,200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共支付租金7,066,717.49元。

  (3)租赁期限

  自2007年1月1日起至2007年12月31日止;

  五、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与第一大股东路桥集团签订的关联交易合同解决了公司所属一至五工程处的办公、生产、设备维修及车辆设备的存储用房屋,以及为公司职工的工作生活提供了保障,为公司的持续经营发展奠定了基础,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和利益。

  六、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的意见

  独立董事卢儒生先生、周继明先生、王福胜先生、于逸生先生对该项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该项关联交易是历史形成的固定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的,有充分定价依据;未发现有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房屋租赁合同;

  3、黑龙江嘉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房地产估价报告》;

  4、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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