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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电集团将成ST平能实际控制人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12日 13:49 财华社
ST平能(000780-CN)公告称,公司于12月11日接到通知:12月10日,赤峰市经济委员会、中国国电集团公司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赤峰市经济委员会同意向中国国电集团转让其在平煤集团拥有的51%股权及相关权益。股权转让价款为20.91亿元。 由国电集团、赤峰经委会、信达资产管理公司等各方以在重组后的平煤集团所持有的股权加上部分现金出资设立“国电内蒙古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用于控股管理重组后的平煤集团。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国电集团将成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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