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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泵站拟选址通告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12日 06:00 深圳商报
深圳水库周边地区污水截排工程 ——污水泵站拟选址通告 深规告[2007]039号 为了贯彻落实水资源保护战略,保护深圳水库,市政府将决定开展深圳水库周边地区污水截排工程。现深圳市罗湖区环境保护局来文申请深圳水库周边地区污水截排工程--污水泵站项目,该项目拟选址于罗湖区东湖街道沙湾路旁,拟选址用地面积858平方米,建筑面积84.64平方米,出水量为170m3/d,该项目拟选址位置位于我市基本生态控制线内。 根据《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第十条的有关规定,上述项目属于″市政公用设施″,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07年12月12日-2008年1月11日。在公示时间内如对该项目位于基本生态控制线范围内部分的选址有意见和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与深圳市规划局联系,本通告自公示之日起,也将在以下网站同时发布,市民也可到下列网站进行浏览查询。 深圳市规划局(http://www.szplan.gov.cn/) 联系人:赵小姐 联系电话:83949383传真:83949381深圳市规划局二○○七年十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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