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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提前解除部分股权质押的公告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12日 05:47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06年12月25日,凤凰光学控股有限公司将其持有本公司93,712,694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9.46%)股份中的16,000,000股限售流通股质押给中国银行上饶市凤凰支行,质押期限为2006年12月25日至2007年12月24日,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本公司于2006年12月28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披露了该事项。 2007年12月10日,凤凰光学控股有限公司就上述股权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前办理了解除质押的手续。 截止目前,凤凰光学控股有限公司将其持有本公司限售流通股中用于质押的股份累计为24,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0.11%。 特此公告。 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7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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