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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11日 08:00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37证券简称:铜峰电子编号:临2007-050 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7年12月10日在公司办公楼四楼3号会议室召开,共有2位股东及2位股东代理人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以上2位股东代表股份数112,440,000股,其中有效表决权票数112,44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28.11%。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升斌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参加了会议。与会股东代表经过认真审议、讨论,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告章程的议案 公司章程第一百二十条修订为: 董事会决议表决方式为书面表决方式。董事会临时会议在保障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可以用传真方式进行并作出决议,并由参会董事签字。 有效票数112,440,000股,同意票112,440,000股 ,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 二、审议通过关于转让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公司将持有的750万元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分批转让给浙江博成投资有限公司,转让价格为每股不低于5.05元,转让总价款不低于3,787.50万元。股东大会同时授权经理层办理本次股权转让的具体事宜。 有效票数112,440,000股,同意票112,440,000股 ,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 该议案详细情况见2007年11月22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本次股东大会经安徽安泰达律师事务所律师潘平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召集、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及决议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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