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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改进展的风险提示公告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10日 07:26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截止公告日,本公司尚未收到非流通股股东再次启动股改程序的书面动议。 2、公司何时能披露股改方案尚不能确定,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目前公司非流通股股东股改动议情况 截至公告日,公司尚未收到非流通股股东再次启动股改程序的书面动议。 二、公司股改保荐机构情况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股改保荐机构。 三、公司董事会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董事会将继续督促非流通股股东尽快提出新的股改动议。 四、保密义务及董事责任 本公司全体董事确认已明确告知相关当事人,按照《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第七条等的规定履行保密义务。 本公司全体董事保证将按照《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及时披露股改相关事项。 本公司全体董事确认已知《刑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之中对未按规定披露信息、内幕交易等行为的罚则。 特此公告。 长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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