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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基金公司明年首次获准在港设立分支机构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05日 08:58 中国证券网
据香港文汇报报道,内地与香港签署的CEPA第四阶段补充协议(简称CEPA5)将于明年1月1日实行,内地基金管理公司首次获准来港设立分支机构,借助香港这个国际金融中心的平台,投资全球的金融产品。 业内人士指出,两地基金业界正积极部署,料现已获批QDII额度的内地基金公司将最先抢滩香港,逾320亿美元的QDII基金资金排着队借港出海。 香港投资基金公会执行董事黄王慈明接受访问时指出,据了解内地不少 基金公司对来港成立分支机构相当感兴趣。内地基金公司要来港注册,要按照一个特定的程序,第一步是先要内地监管当局批准,之后则是向香港证监会提出申请,具体审批准则与来自其它市场的基金公司基本上是相同的。她预计,最先一批申请来港成立分支机构的内地基金公司将是获批QDII额度的内地基金公司。 她进一步指出,内地基金公司在香港设立分支机构并不是业务发展最终一步,而是业务发展的持续性。要持续发展就有必要做到业务多元化,包括资产类别、客户群以及产品种类等。内地企业在港设立分支机构,令他们业务范围更广更宽,更深化了解海外市场的游戏规则,对基金公司长远的业务发展及走向世界有利好作用。 她又指出,早于9月时香港首次举办内地金管理公司及券商的高层研讨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席桂敏杰率领的内地公司40人高层代表团来港,共同就市场发展事宜交换意见。对于来港发展,基金公司高层人员反应都相当热烈,并且一直对基金业整个价值炼的运作深感兴趣,香港业界也向内地同业分享市场的游戏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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