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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 价格双轨制理顺“并轨”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05日 05:47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本报实习记者 李阳丹

  山西省煤炭工业局日前召开2008年跨省区煤炭产运需衔接会,决定在产运需衔接定价中,将多年来形成的价格双轨制理顺并轨,价格将由供需双方企业自行确定,运力安排将优先保证大型、节能型企业。

  根据国家发改委下发的《2008年跨省区煤炭运力配置框架意见》,全国运力调控目标7.85亿吨,比2007年增加4700万吨,涉及山西省的运力增加到2410万吨。

  在产运需衔接定价中,山西省提出将把多年来形成的部分企业、部分产品价格双轨制理顺并轨。价格由供需双方企业按市场供求关系和产品价值确定。

  今年1月~10月,山西国有重点煤炭企业吨煤成本同比增加29.74元。从10月1日起,山西开始提取矿山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和煤矿转产发展资金、生态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使吨煤生产成本增加12元左右,再加上煤炭资源税及煤矿提取安全费用等,吨煤成本将大大增加。

  山西省煤炭工业局表示,在与用户沟通协商中,将阐明煤炭企业成本大幅上升的实际情况,以得到用户的理解和支持,实现煤炭供需双方的协调发展。

  在运力安排方面,山西将鼓励对单井规模在30万吨/年以上的煤矿,单机容量在30万KW及以上的常规火电机组、单机容量在20万KW及以上采用硫化床锅炉并利用煤矸石或劣质煤发电机组的电厂;高炉有效容积在1000立方米以上的钢铁厂,造气炉直径2.6米及以上的化肥厂直接进行产运需衔接。把资源、运力优化调整到技术先进、节能减排、经济和社会效益好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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