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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公布能源法徵求意见稿,定价以市场调节为主导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04日 09:02 财华社
中国公布能源法徵求意见稿,确立定价以市场调节为主导,此前被人为压低的能源价格有望逐步提升。 中国国家能源领导小组3日公布能源法徵求意见稿,内容涉及能源综合管理、能源战略与规划、能源开发与加工转换、能源供应与服务、能源节约、能源储备、能源价格与财税等方面。此次意见徵求活动至08年2月1日结束。 这部征求意见稿提到,在能源产品定价上,国家将建立市场调节与政府调控相结合、以市场调节为主导的能源价格形成机制。征求稿还明确指出“国家扩大消费税在能源领域的适用范围”。 对不同类型的能源产品,该征求意见稿分别规定定价要求:对具备市场竞争条件的能源产品和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对自然垄断经营的能源输送管网的输送价格及关系公共利益的重要能源产品和服务价格,实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并逐步推行有利于降低成本、提高效率、节约资源和减少环境损害的价格管制制度。 对国家鼓励发展的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依法实行激励型的价格政策。而对国家限制发展的高耗能、高污染的企业、产品和服务,依法实行约束型的能源价格政策。 该征求意见稿还特别提到,国家扩大消费税在能源领域的适用范围,合理确定税率,调节和引导能源产品的消费,促进能源节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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