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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04日 05:44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公司于2007年11月16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刊登了《200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本次会议的召开时间、会议议案均无变更。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07年12月3日 召开地点:北京市广安门内大街338号港中旅大厦11层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2、召开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3、召集人: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主持人:何晓东 5、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股东代表 6 人、代表股份 106,223,689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65.39 %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经逐项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以 11,935,032 票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票的 100 %,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方中国万宝工业公司回避表决94,288,657票。 审议通过了《北方万坤置业有限公司受让香港义鼎有限公司持有番禺富门花园房地产有限公司75%股权》的议案。 2007年 11月15 日,北方万坤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方万坤”,为北方国际的控股子公司)与香港义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义鼎”,为北方国际实际控制人中国北方工业公司间接控股的子公司)在广州市南沙区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北方万坤以人民币10650万元人民币的等值外汇受让香港义鼎持有的番禺富门花园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门花园”)75%的股权。股权转让后,北方万坤持有富门花园75%的股权,香港义鼎持有富门花园25%的股权。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关联方中国万宝工程公司回避表决。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吴冠雄 3、结论性意见:公司200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股东大会决议 2、股东大会记录 3、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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