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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集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债务重组公告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04日 05:44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证券代码:000750证券简称:S*ST集琦公告编号:2007-074

  桂林集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债务重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07年11月28日与债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桂林分行(下称“桂林工行”)签署了《还款免息意向书》,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有关规定,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债务重组事项概述

  2007年11月28日,本公司与桂林工行签署《还款免息意向书》,双方达成如下意向:公司在2007年12月20日前一次性偿还桂林工行贷款本息人民币约10350万元(其中9400万元为流动资金贷款本金、950万元为6000万项目贷款本金对应的积欠利息),桂林工行方同意减免利息约1900万元。

  二、协议对方介绍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桂林分行

  企业性质:上市公司分支机构

  注册地:广西桂林市象山区中山南路150号

  负责人:潘福常

  经营范围:办理人民币存款、货款、结算业务;办理票据贴现;代理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兑付、销售政府债券、政府债券买卖;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债权形成的基本情况

  截止2007年11月20日,桂林集琦积欠桂林工行人民币贷款本息合计178,485,301.92元。其中:本金154,000,000.00元,利息24,485,301.92元。

  四、还款免息意向书主要内容

  1、桂林工行同意本公司于2007年12月20日(含)前,一次性偿还94,000,000.00元贷款本金的前提下,减免本公司已归还贷款本金94,000,00.00元对应的利息约19,000,000.00元。

  2、本公司积欠桂林工行的全部贷款本息,包括本意向确认的金额和日后新发生的欠款金额,除去本公司承诺还款金额、桂林工行减免金额外,本公司应继续按原借款合同的约定向桂林工行履行还款责任。本公司保证在2007年12月20日(含)前偿还积欠桂林工行的项目贷款利息约9,500,000.00元。

  3、意向书签订以后,桂林工行将按照有关申报审批程序向上级行上报桂林集琦还款免息申请材料,经桂林工行上级行审查批准后,桂林工行将与本公司签订正式还款免息协议。

  五、本次债务重组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次债务重组如获得桂林工行上级行批准,且本公司在2007年12月20日前一次性偿还桂林工行贷款本息人民币约10350万元,本公司将获得约1900万元利息减免,同时取得主要债权人桂林工行关于实现债务转移的承诺函,以利推进国海证券借壳上市工作,并确保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避免诉讼之累。否则,利息减免将无法实现。

  在本次债务重组中,本公司获得的利息减免将反映为公司当期的利润。

  对该事项的进展,本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持续披露相关情况。

  六、备查文件

  《还款免息意向书》

  特此公告。

  桂林集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四日

  证券代码:000750证券简称:S*ST集琦公告编号:2007-075

  桂林集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出售资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交易概述

  本公司持有桂林集琦中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44%股权(下称“集琦中药”),现拟将持有的集琦中药44%股权,以不低于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值委托拍卖机构进行拍卖出售,拍卖的起拍价为10000万元。

  此次出售资产事项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临时会议(2007年11月30日)审议全票通过,独立董事对此项交易发表独立意见:同意公司将持有的集琦中药44%股权以不低于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值委托拍卖机构进行拍卖出售,交易方式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司董事会的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6 年修订)有关规定,该项交易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未发现损害中小股东的情况。出售该股权将改善本公司的资产结构和财务状况,公司用转让款归还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桂林分行(下称“桂林工行”)借款,使桂林工行债务问题得以解决,实现债务转移,以利推进国海证券借壳上市工作,并确保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

  由于此次出售资产事项重大,公司董事会出于谨慎考虑,将上述股权出让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交易经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本次资产出售将以拍卖方式进行,通过竞买、最高应价者购得,因此交易对方尚不确定,是否构成关联交易亦未可知。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出售资产名称:桂林集琦中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44%股权

  2、出售资产类别:股权投资

  3、出售资产权属:在该项资产上无设定担保、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无涉及该项资产的诉讼、仲裁或司法强制执行及其他重大争议事项。

  4、出让方获得该项资产的时间和方式:

  集琦中药原为桂林集琦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集琦集团”)全资子公司,2003年5月为清偿集琦集团占用本公司款项,集琦集团与本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协议约定将其所持集琦中药100%的股权以评估价24404.11万元转让给本公司,其中35.86%的股权作价8752.05万元,用于抵偿占用本公司款项,其余股权由本公司出资受让。

  2006年12月,公司与桂林市土地储备交易管理中心(下称“桂林市土地储备中心”)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集琦中药56%的股权转让给桂林市土地储备中心,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集琦中药股权比例为44%。

  5、出售资产的账面价值

  (1)账面原值:44%股权的原始投资成本为9539.73万元;

  (2)账面净值:截止 2007 年 10 月 31日,集琦中药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22083.24万元,净资产为21478.38万元,本公司持有的 44%股权的账面净值为9450.49万元。

  6、集琦中药主要股东及各自持股比例:本公司持股44%,桂林市土地储备中心持股56%。

  7、经营范围为:药物的苗木、林业的育种、种植及销售;投资种植中药及观光游览。所属行业为农林业。该公司自成立至今未正式开展业务,主要资产为2717亩土地使用权(其中924亩为商、住用地,1793亩为农业用地)。

  8、设立时间:2003 年4 月

  9、注册地:桂林市

  10、有优先受让权的其他股东桂林市土地储备中心承诺放弃优先受让权。

  11、本公司不存在为集琦中药提供担保、委托集琦中药理财,集琦中药不存在占用本公司资金等方面情况。

  12、公司聘请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集琦中药进行了审计,集琦中药主要财务数据如下(均经审计):

  单位:万元

  2007 年10月31日

  2006 年 12 月31 日

  资产总额

  220,832,357.32

  224,966,327.02

  负债总额

  6,048,597.19

  5,508,224.13

  应收款项总额

  131,337.85

  135,862.54

  净资产

  214,783,760.13

  219,458,102.89

  2007年1-10月

  2006年

  营业收入

  280,117.70

  576,163.44

  营业利润

  -4,674,342.76

  -5,946,077.85

  净利润

  -4,674,342.76

  -5,946,077.85

  四、交易定价情况

  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聘请了审计机构对集琦中药进行审计,并依据审计结果最终确定拍卖保留价。经审计,本公司持有的集琦中药44%股权的账面净值为9450.49万元。本公司拟将上述股权以不低于9450.49万元的价格确定拍卖起拍价为10000万元委托拍卖机构进行拍卖。

  五、涉及收购、出售资产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也不涉及房产、土地使用权证等产权的转移。出售资产所得款项全部用于归还桂林工行借款;如有剩余,则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六、本次出售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股票因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国海证券“)借壳上市事宜于2006年11月23日开始停牌,至今已满一年。目前,国海证券借壳我公司上市的一个关键问题是必须取得公司主要债权人同意债务转移的承诺函,公司主要债权人为桂林工行(债务本金1.54亿元,债务本息占全部债务总额50%以上)。截至2007年2月5日,公司在桂林工行的流动资金贷款本金合计9400万元已经逾期。目前,公司已与桂林工行达成还款免息意向:桂林工行要求我公司必须于2007年12月20日前归还工行约1.035亿元现金(其中9400万元为流动资金贷款本金、950万元为6000万项目贷款本金对应的积欠利息),在此条件下桂林工行方同意债务转移并减免9400万流动资金贷款对应的利息约1900万元(详细内容参见同日刊登的《桂林集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债务重组公告》〔2007-074〕)。否则,桂林工行将对公司提起诉讼,拍卖贷款抵押担保物――科技园厂房及设备,公司经营将无以为继。

  目前公司资金紧缺、无法筹措该项资金用于归还桂林工行,只能以资产处置方式获得资金以解决桂林工行债务问题。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目前公司可处置并立即变现的资产仅有所持集琦中药44%股权,股权处置收入预计可达归还桂林工行债务资金需求。

  此次交易通过以合理的价格出让该项资产,取得转让收入,从而使公司摆脱财务困境、解决桂林工行债务问题,实现债务转移,以利推进国海证券借壳上市工作,并确保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本次拍卖的起拍价为10000万,如拍卖成功,公司取得的收益将不低于550万元,公司不再持有集琦中药的股权。

  七、备查文件

  1、桂林集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临时会议(2007年11月30日)决议及经董事签字的会议记录;

  2、经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3、监事会审核意见;

  4、桂林集琦中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审计报告(深鹏所股审字[2007]1020号)。

  对交易的进展,本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持续披露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桂林集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七年十二月四日

  证券代码:000750证券简称:S*ST 集琦公告编号:2007—076

  桂林集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本次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2007年12月3日接到控股股东桂林集琦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集琦集团“,持有本公司股权比例为41.34%)《桂林集琦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增加临时股东大会议案的函》,集琦集团将在公司200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提出《关于以拍卖方式处置桂林集琦中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44%股权的提案》: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临时会议(2007年11月30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以拍卖方式处置桂林集琦中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44%股权的议案》,为使公司摆脱财务困境、解决桂林工行债务问题,实现债务转移,以利推进国海证券借壳上市工作,并确保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公司董事会拟将所持有的桂林集琦中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44%股权以不低于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值委托拍卖机构进行拍卖交易,通过市场公平、公正、公开运作,以合理的价格出让该项资产,取得转让收入。

  集琦集团现拟就上述事项提出上市公司股东大会临时提案,并提交本公司200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有关资产出售的详细内容参见同日刊登的《桂林集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出售资产公告》(2007-075)。

  二、本次股东大会临时提案不影响《桂林集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7年第三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已规定的相关内容,会议通知中原定召开时间、地点、出席对象、会议审议事项、登记方法均不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桂林集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七年十二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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