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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耀华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拟转让本公司股份进展情况的公告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03日 05:34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07年9月24日,本公司披露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2007年10月8日本公司披露了《关于风险提示暨控股股东拟转让公司股权的提示性公告》。2007年10月13日,经河北省国资委同意,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耀华玻璃集团公司通过本公司公开发布拟转让所持本公司股份信息以公开征集受让方。截止2007年11月2日(公开征集截止日期),有三家企业向中国耀华玻璃集团公司提交了受让申请并支付缔约保证金。 日前,公司接到控股股东中国耀华玻璃集团公司(以下简称“耀华集团”)通知,经过公开征集、综合评定,耀华集团最终确定江苏凤凰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凤凰传媒”)为本公司国有股权转让的受让方。 目前,耀华集团与凤凰传媒的重组合作框架性协议以及重大资产重组方案正在制订中。本公司特别提醒,公司股权转让及重大资产重组须履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 由于相关股权转让及重组事项仍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公司董事会特申请公司股票继续停牌,待股权转让和重组协议签署并公告后申请复牌。停牌期间,公司将充分关注事项进展并及时履行披露义务,每周发布一次事件进展情况公告。敬请各位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秦皇岛耀华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 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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