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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29日 05:33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7年11月13日发出通知,于2007年11月28日上午9:00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5名,代表股份102,375,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4.28%。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董事长周少雄先生、独立董事戴亦一先生因公出国未能亲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由副董事长周少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无新提案提交表决,也无提案被修改或否决情况。出席会议的股东对本次会议审议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会议采取逐项审议、集中表决、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厦门七匹狼服装营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用连带责任保证方式为控股子公司厦门七匹狼服装营销有限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松柏支行贷款提供最高额为人民币3,500万元的担保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事宜。详细内容见巨潮网及2007年10月27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刊登的《对外担保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02,37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审议通过了《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07年修订)》。同意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实施细则(2007年修订)》,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详细内容已于2007年7月1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02,37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因公司于10月份向不特定投资者增发人民币普通股2285万股,公司注册资本相应从16575万元增加到18860万元。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02,37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章程》(2007年11月修订稿)全文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网。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02,37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福建厦门联合信实律师事务所刘晓军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人员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备查文件 1、200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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