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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登海种业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29日 05:33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数量为12,812,800股。

  2、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为2007年12月3日。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概述

  1、股权分置改革对价方案要点

  公司向全体流通股股东派现,非流通股股东将其应得的现金股利全部支付给流通股股东,每10股流通股股份实际得到5元现金(含税),同时每10股流通股股份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2.7股股份对价。

  2、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股东大会日期、界次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经2005年10月28日召开的公司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暨二OO五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日:2005年11月28日

  二、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的时间为2007年12月3日。

  2、本次可上市流通的股份总数为12,812,800股,占限售股份总数的14.50%,无限售条件股份总数的16.18%和公司股份总数的7.28%。各限售股份持有人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

  注1:由于自然人股东李登海担任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规的规定,其持有的4,012,800股在本次解锁后将全部以高管股份予以锁定。

  毛丽华担任公司副董事长,宋同明担任公司董事,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虽已全部解锁,按照有关规定在解锁后以高管股份予以锁定。

  注2:莱州市农业科学院、李登海将按照其在股权分置改革中所作出的特别承诺在本次解锁后以不低于承诺价格出售其本次可上市流通股份。原承诺为以不低于每股50元的价格挂牌交易出售其持有的股份,后因登海种业于2006年5月20日召开200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05年度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10股并派2元现金的利润分配方案,故该承诺减持价格下限调整为每股24.90元。

  三、本次可上市流通限售股份持有人在股权分置改革时做出的各项承诺及履行情况

  ■

  四、股本变动结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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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保荐机构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截至本报告出具日,保荐机构发表如下意见:

  1、登海种业本次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则的有关规定。

  2、登海种业限售股份持有人均严格遵守了其在股权分置改革时作出的各项承诺。

  3、登海种业限售股份中的本次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后,剩余限售股份将依据法律、法规和有关承诺的要求继续实现限售安排。

  4、登海种业限售股份中的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部分股份的上市流通不存在实质性障碍。本保荐人和保荐代表人同意登海种业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部分股份的上市流通。

  本次涉及的将可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具体情况如下表:

  ■

  注1:由于自然人股东李登海担任公司董事长,其所持有的公司所有股份应按照有关规定在本次解锁后以高管股份予以锁定。

  毛丽华担任公司副董事长,宋同明担任公司董事,赵丙贤原担任公司董事(现已离职),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虽已全部解锁,当仍应按照有关规定在解锁后以高管股份予以锁定。

  注2:莱州市农业科学院、李登海将按照其在股权分置改革中所作出的特别承诺在本次解锁后以不低于承诺价格出售其本次可上市流通股份。原承诺为以不低于每股50元的价格挂牌交易出售其持有的股份,后因登海种业于2006年5月20日召开200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05年度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10股并派2元现金的利润分配方案,故该承诺减持价格下限调整为每股24.90元。

  六、其他事项

  1、公司销售股份不存在垫付对价情形及偿还情况。

  2、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不存在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上市公司对该股东的违规担保。

  3、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数量为12,812,800股。

  七、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2、保荐机构核查报告

  山东登海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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