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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28日 05:52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二○○七年十一月二十七日通过电话及材料送达方式召开。应到会董事15人,实到15人。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公司关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鉴于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10.4亿元,超出募集资金投向项目所需资金1.7亿元。公司于二00六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将其中1.0亿元补充公司生产流动资金,主要用于购买生产用原材料,期限是六个月。现期限已至,公司已于二00七年十一月二十一日将该资金全部返还。为提高此项资金的利用率,公司决定再次将此1.0亿元补充公司生产流动资金,期限为二00七年十一月二十七日至二00八年五月二十六日止共计六个月,预计可减少公司财务费用约283.5万元。由于此项资金为闲置募集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向项目建设。公司财务部门将定期向董事会汇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司将通过相关公告向广大投资者披露该笔资金的使用情况。 表决结果:以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公司关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7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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