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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的公告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28日 05:52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本公司破产管理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07年11月26日,公司从公司破产管理人处获知,河北省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于2007年11月25日,向公司重整计划草案涉及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的出资人发出召开沧州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出资人组会议的通知。定于2007年12月10日上午9时30分,在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沧州市永济西路2号)召开沧州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出资人组会议,由截至2007年11月21日公司股票停牌日登记在册的股东中持股10万股以上(不包括10万股)的股东组成出资人组。拟对上述股东所持公司股份中超过10万股以上的部分无偿减持10%-15%,并由该组出资人对重整计划草案中涉及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进行表决。 同日,公司从公司破产管理人处还获知,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于2007年11月26日,向公司债权人发出召开沧州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的通知。定于2007年12月15日上午9时,在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沧州市永济西路2号)和沧州市鸿信宾馆三楼会议室(沧州市新华中路80号)召开沧州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本次债权人会议的议题是对沧州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 特此公告。 沧州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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