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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华侨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27日 07:22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本公司及其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公司董事会于2007年11月10日刊登了《深圳华侨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未增加、变更议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07年11月26日(星期一)下午2时30分,会期半天。 2.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华侨城洲际大酒店巴塞罗那厅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4.召集人:深圳华侨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刘平春董事长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会议议案表决方式为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出席会议的股东(委托人)191人,代表股份894,108,36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68.76%。其中,参加现场投票的股东(委托人)39人,代表股份824,959,17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63.44%。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委托人)152人,代表股份69,149,19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5.32%。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委托人)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以下事项: (一)《关于投资成立天津华侨城投资有限公司的议案》 1、表决情况: 同意268,890,39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99.97%;反对46,72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0.017%;弃权24,90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0.009%。华侨城集团公司作为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2、表决结果:通过。 (二)《关于为天津华侨城投资有限公司提供股东借款的议案》 1、表决情况: 同意268,671,53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99.89%;反对128,22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0.051%;弃权152,26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0.057%。华侨城集团公司作为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2、表决结果:通过。 (三)《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1、表决情况: 同意893,881,63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99.975%;反对116,73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0.013%;弃权110,00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0.012%。 2、表决结果:通过。 (四)《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表决情况: 同意893,804,73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99.966%;反对51,52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0.006%;弃权252,10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0.028%。 2、表决结果:通过。 (五)《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表决情况: 同意893,811,13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99.967%;反对149,92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0.017%;弃权147,30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0.016%。 2、表决结果: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君言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孙林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以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 2、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 3、法律意见书; 4、会议纪要; 5、其他相关资料。 深圳华侨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七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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