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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提示性公告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27日 07:21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接第一大股东方正延中传媒有限公司的通知,已于2007年11月23日晚,与青岛亚星实业有限公司签署股份转让协议,转让其持有本公司的1000万股股份。转让后,方正延中传媒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的股份由转让前的2700万股变更为1700万股。 上述股权尚未办理股权转让手续,公司将根据股权转让的进展,按照信息披露的有关要求,及时予以公告;公司也将积极敦促信息披露义务人,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7年11月26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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