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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中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27日 07:15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投资标的名称:上海加冷松芝汽车空调有限公司3%股权。 2、投资金额和比例:人民币贰仟柒佰万元,占总股本的3%。 3、投资期限:未定。 一、对外投资概述 本公司与上海加冷松芝汽车空调有限公司(下称“加冷松芝”)于2007年11月26日在上海市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由本公司受让加冷松芝3%的股份,投资目的为股权投资,受让价格为人民币2700万元。 本公司与加冷松芝之间无关联关系,本次股权转让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公司2007年11月26日召开的董事会六届十六次会议审议了该投资事项,应到会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到会董事全票通过了该项投资议案。该项投资额未超出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的对外投资额度,公司董事会对该项投资具有决定权。 二、投资协议主体介绍 协议主体为自然人陈福成(香港公民),经常居住地为香港。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上海加冷松芝汽车空调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外商投资企业 3、注册地:上海市莘庄工业区申富路H1地块 4、法定代表人:陈福成 5、注册资本:1550万美元 6、经营范围:生产、研究开发各类车辆空调器及相关配件,销售自产产品。近三年公司主营业务为生产、销售各类车辆空调器及相关配件。 7、加冷松芝以其净资产折价为1.8亿股,本公司以自有资金人民币2700万元受让自然人陈福成持有的加冷松芝3%的股权。 8、截止2007年9月30日,加冷松芝总资产54677万元,净资产18178万元,营业收入34894万元,净利润3838万元(未经审计)。 四、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出资2700万元人民币受让加冷松芝3%股权。 1、投资金额:2700万元人民币 2、认购股权:540万股 3、投资方式:自有资金投资 4、出资安排:在转让协议得到上海市外资企业主管部门批准后的3个工作日内支付转让总价款的50%,在股权转让事宜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即取得换发的营业执照之日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转让总价款的50%。 5、违约责任:协议双方约定如有一方违约,则向对方支付股权转让总价款的1%为违约金。 6、争议解决方式:协议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则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根据该会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协议各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7、生效条件:股权转让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并取得上海市外资管理部门的批准后生效。 五、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对外投资的资金来源: 本次受让加冷松芝3%的股权所需资金由本公司自筹。 2、本次投资行为完成后不涉及新增关联交易,也不涉及新增同业竞争。 六、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1、加冷松芝在经营能力、内部控制、公司治理等方面的风险将影响本次投资的收益和安全。 2、本次投资需经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存在不获批准的风险。 3、针对上述风险,本公司将密切关注加冷松芝的生产经营状况,及时控制风险,确保收益。 六、备查文件 《股权转让协议》 南京中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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