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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思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大股东转让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的公告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27日 05:16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公司接到公司大股东河南思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通知,其持有的本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619万股于2007年11月23日通过司法调解过户给了海口三和置业有限公司。 本次股份转让的基本情况如下: 转让方:河南思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方 公司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金梭路38号 受让方:海口三和置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儿 公司地址:海口市西沙路8号海深国际大厦4楼 转让股份数:619万股(占公司1.97%) 转让过户时间:2007年11月23日 股份转让原因及定价: 河南思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为深圳市泰丰达科技有限公司的欠海口三和置业有限公司2500万元债务进行担保,由于深圳泰丰到期无法偿还到期债务,经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调解,思达科技发展同意将其持有的思达高科619万限售股份转让过户给海口三和置业以抵偿深圳泰丰的债务。 过户完成后,河南思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的股份变化情况如下: 过户前:持有股份15165083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8.2%,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40563412,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1087418。 过户后:持有股份14546083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6.2%,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34373412,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1087418。 特此公告。 河南思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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