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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制度保证财产性收入增加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26日 05:32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国家信息中心经济预测部主任范剑平在中国宏观经济论坛上表示,要达到“十七大”报告提出的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的目标,需要改革收入分配体制等制度保证和稳定物价等政策保证。 范剑平表示,在制度上,首先要改革国民收入分配制度。由于劳动性收入和财产性收入是存量和流量的关系,只有提高劳动性收入才能增加合法的财产性收入。因此,要在初次分配环节和再分配环节更加注重公平,提高城乡居民劳动性收入。其次要甄别合法的收入和财产,建立与《物权法》相配套的收入申报制度和财产申报制度。最后要对金融制度进行创新,扩大居民理财渠道,让老百姓通过理财来分享经济增长的好处。 在政策上,第一,要稳定物价,宏观调控始终要把防止通货膨胀作为重点,使老百姓的收入长期保值增值。第二,汇率政策应在灵活性和稳定性中取得平衡,防止在币值大起大落中出现外部资本对本国国民财富的“剪羊毛”。第三,保持资产价格稳定,资产价格的大起大落实际上是国内少数利益集团对广大老百姓财富的掠夺,有大涨必有大跌。(高建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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