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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长江水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23日 05:42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重庆长江水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本公司决定于2007年12月12日召开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2007年12月12日(星期三) 16:00 时。 2、会议股权登记日: 2007年12月4日(星期二) 3、本次会议召开地点:地址;重庆市涪陵区太极大酒店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出席对象 (1)凡2007 年12月4日(星期二)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该等股东有权委托他人作为代理人持股东本人授权委托书参加会议(被授权人不必为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律师、财务顾问代表。 二、本次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审议的事项包括以下2项议案: 议案1:《关于改选重庆长江水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议案2:《关于改选重庆长江水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以上议案的具体内容见与本通知同时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的《重庆长江水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和《重庆长江水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特别提示 根据本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董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独立董事候选人须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本次会议审议。 四、本次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持有公司股票的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持有公司股票的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来信地址:重庆市渝中区陕西路1号 (信函上请注明“2007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邮编:400011 传真:(023)63819708 63848288 2、登记时间: 2007年12月11日(星期二)9 时00 分—16 时30 分 3、登记地点: 地址:重庆市涪陵区太极大酒店会议室 联系电话:(023)63848288 联系人:饶正力 五、其他事项 请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按时参加; 出席会议人员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重庆长江水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重庆长江水运股份有限公司2007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委托人持有股数:委托人股东帐户: 受托人签名:身份证号码: 授权范围: 委托日期:2007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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