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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委:部分央企上市公司国有股东行为不规范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22日 22:27 国资委网站
国资委党委副书记、副主任李伟。 (来源:国资委网站) 图为会议现场。(来源:国资委网站) 11月20日-21日,国务院国资委在广西南宁召开中央企业产权管理工作会议,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党委副书记李伟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广西自治区党委副书记、副主席郭声琨到会致辞。 李伟指出,一年来国资委紧紧围绕国有经济布局与结构的调整与优化,坚持制度创新,监管手段创新,着重加强中央企业产权管理基础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一是产权管理的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二是中央企业的改革改制战略性调整取得积极进展,三是国有产权转让进一步规范,四是企业国有资产评估迈上新的台阶,五是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取得重大进展,六是产权管理信息化工作扎实起步。同时,李伟也指出了部分中央企业产权管理基础工作薄弱、产权链条过长、扩张冲动明显、产权转让改制程序不规范、上市公司国有股东行为不规范等突出问题,要求中央企业在下一步工作中切实予以解决。 李伟指出,下一步国有产权管理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引,以中央企业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和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整合为主线,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以优化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为重点,继续推动国有产权规范有序流转,加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试点工作,大力推进产权管理信息化建设,努力使中央企业产权管理水平再上新的台阶。为此,国资委一是将根据中央企业改革发展的实际情况不断完善相关产权管理制度体系,二是运用资本市场平台推进中央企业公司制股份制改造。继续鼓励符合条件的中央企业,选择适当时机,以适当方式,实现集团整体改制上市,同时鼓励中央企业根据公司内部各主业板块发展实际,在“主营业务突出、板块归属清晰”的基础上,实现以单一板块或分板块整体上市;三是将于年内开展中央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试编工作;四是积极推动统一的产权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不断提高监管水平。 中央企业一是要切实承担起相应的职责,加强对所属企业产权管理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重点是要抓好进场后产权交易的规范操作和产权登记、资产评估等基础工作;二是要按照国资委提出的关于减少管理层次、缩短投资链条的要求,提出本企业产权关系调整的总体思路;三是要尽快研究解决所控股的未股改上市公司、有退市风险上市公司以及绩差公司发展中存在的问题,确保中央企业所控股上市公司股改工作的顺利完满完成,提高中央企业整体运行质量。 李伟进一步强调,在继续深化中央企业改革,推动中央企业的战略性重组进程中,要重视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正确处理好做大与做强、做优的关系;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国有控股股东行为,切实维护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保证上市公司董事会有权有责,权责明确,要确保控股上市公司重大重组行为规范运作;要树立程序意识,处理好改革创新与按程序办事的关系,一切创新都要以既能够促进企业的发展,又能有效保护国有资产的权益为提前,要坚持在规范的基础上的进行改革创新;要强化产权意识,规范产权运作,做到制度落实,责任落实,人员落实。 154户中央企业领导和部门负责同志共300多人参加了会议。会上,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等四户企业在会上作了交流发言,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等十一户企业进行了书面交流。为了促进产权交易机构与中央企业的沟通和交流,京、津、沪、渝四家产权交易机构的负责同志也参加了会议,上海产权交易所的负责同志还代表四家机构在大会上做了发言。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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