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

[快讯]商务部终裁认定三地区进口甲乙酮存在倾销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21日 13:02 全景网

  全景网11月21日讯 商务部今日发布公告,终裁认定原产于日本、台湾地区和新加坡的进口甲乙酮存在倾销,并由此对中国大陆的相关产业造成了损害。根据终裁决定,自2007年11月22日起,进口经营者在进口原产于日本、台湾地区和新加坡的甲乙酮时,应依据最终裁定所确定的各公司的倾销幅度(9.6%—66.4%)向我国海关缴纳相应的反倾销税。

  甲乙酮反倾销案于2006年11月22日立案,经过初步调查,商务部于2007年8月8日发布初裁公告,并决定对该产品采取临时反倾销措施。初裁决定公告后,商务部继续对倾销和损害及二者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调查。经过进一步调查,商务部终裁确定存在倾销并对中国的相关产业造成实质损害。(全景网/曹昱)

【 新浪财经吧 】
Powered By Google
不支持Flash
·《对话城市》直播中国 ·城市发现之旅有奖活动 ·企业邮箱换新颜 ·邮箱大奖等你拿
不支持Flash